社会主义国家是否会产生特权贵族阶层关键在执政党(2)

社会主义国家是否会产生特权贵族阶层关键在执政党(2)

二、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产生特权阶层

马克思主义者一贯认定,无产阶级的国家是代表人民的,它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于“廉洁政府”。就是说,它不仅履行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和对外抵御帝国主义侵略的职能,而且要成为清正廉洁的、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力量。所以,从马克思开始到列宁到我们的党,都一再重申人民的政权要成为“廉洁政府”,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然而,真正做到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就有过这样的担心,他认为,“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⑩。现在看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存在的历史时期,要比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估计的时间长得多(可能要几百年),情况要复杂得多,变质的危险也大得多。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以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作过多次探讨。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就告诫全党,我们不要学李自成。针对执政的考验,他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敲起警钟。1956年,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指出:“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11)党中央多次研究过如何避免产生特权阶层问题。根据薄一波的回忆,1956年11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就进行过专门讨论。会上,刘少奇着重讲了不要脱离群众和防止产生新的贵族阶层问题,毛泽东接着说,“少奇同志讲了我们可以成为贵族阶层的,人数几百万,主要的就是那么几十万到百把万……县以上有几十万,命运就掌握在县委以上的手里头。如果我们不搞好,不是像今天很多同志所讲的艰苦奋斗”,“我们一定会被革掉”(12)。这个问题的提出,应该说是非常深邃的,它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巴黎公社经验的论述。从深层次分析,社会主义的人民政权之所以可能产生特权贵族阶层,主要有下面几种因素。

第一,旧政权一般规律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社会赋予人民政府越来越大的管理公共事务和主导经济建设的职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它也很容易脱离整个社会和人民。有些人因为掌握权力由“公仆”变成“主人”,在这一点上,新的政权也往往受旧政权的一般规律所影响。

第二,受经济上被金钱腐蚀的影响。执政地位赋予这些“公仆”以很大的权力,并且掌握着很多经济资源,这样一些脱离群众的官员就有条件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特权,甚至走向贪污腐败。

第三,旧制度的影响。这就是官本位的惯性。在中国几千年都把掌握一定的权力(官位)视为最荣耀、最富有的职业,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列宁说过:“必须注意到,参加执政党的引诱力在目前是很大的……连一点无产阶级气息都没有的人现在都对布尔什维克的政治成就心向神往了。”如果成就更大,“那么小资产阶级分子和十分敌视整个无产阶级的分子涌进党里来的势头就会更猛烈”(13)。

第四,外部的影响。在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是不可避免的,这主要表现为外界的行贿活动和内部的寻租行为相结合。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情况,那就是强大的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和侵蚀。他们从经济到政治到思想到工作作风都在设法促进人民政权的官员变质,有的直接收买。这一点绝不可低估。

第五,公务人员本身的思想状况。这是一种内因。有一部分人资产阶级思想、个人主义、贪图享受的意识、不良的生活作风会滋长起来,如果我们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的约束,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变坏,甚至导致整个政权变质。

上述情况并非完全是理论推测,而是已经有了严重的历史教训,最大的一面镜子就是第一个社会主义苏联政权和共产党的变质,这是前辈们所未曾预料到的。对此,我们应当重温一下毛泽东的预见。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就说过:“看来,赫鲁晓夫这样的人是代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高薪阶层,包括那些收入很高的经理、作家、科学家……这个特殊阶层还包括社会上的盗窃集团和非法经营、搞黑市、搞投机倒把谋取暴利的那么一帮子人,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这些人的思想反映到《苏共纲领草案》中。他们有权、有势、有钱,特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一般干部。赫鲁晓夫讲的全民党是一种欺骗……其实现在的苏联社会是很不公正的、很不人道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已经出现了。还有反革命分子,还有帝国主义间谍。社会主义社会这么复杂,怎么能说是一个全民国家呢?”(14)

后来的事实证明,苏联之所以变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越来越庞大、越富有的特权阶层,从人民政权中产生又毁掉人民政权。苏联解体后,许多原来的官员、经理等人一下子暴富起来,以致形成七大财团,产生了新的垄断资本主义。这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史上一个最大的历史教训。它告诉我们,不要以为人民政权不会变质,不会产生特权贵族阶层,事实上它会葬送社会主义国家。

从我国政府的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干部来看,多数是好的,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但是一些严重问题不可忽视。比如,腐败问题一直是我们难以治愈的“癌症”。特权思想在相当一部分官员中越发滋长,脱离群众的作风、官僚主义作风也相当突出。我们不能说中国已经有了一个特权阶层,但是可以说这种倾向不能低估。毛泽东在20世纪60年代严厉批评过“高官厚禄、养尊处优”的官僚主义倾向。后来邓小平也非常关注这个问题,80年代初改革开放后不久,邓小平就尖锐地提出:“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总之,我们一些干部成了老爷就是了。”(15)邓小平一再要求要防止腐败犯罪这个风:“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16)这些年来,党和国家虽然采取了防治腐败的有力措施,但贪污腐败犯罪的案件仍然屡屡发生。2008年-2012年5年中,中国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5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涉案人数超过21万,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厅局级干部950人、省部级以上官员30人。检方还对1900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缴赃款赃物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17)。我们不要低估这种情况,应当站在国家学说的角度来考量,必须逃脱一般国家滋生和强化特权贵族阶层的规律,永远保持人民政权廉洁的本色。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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