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就业的基本因素已发生重大变化(4)

影响就业的基本因素已发生重大变化(4)

解决就业问题从哪里下手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减弱,我国劳动人口总量、结构和质量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变革之中。未来一个时期,要在科学把握我国劳动市场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有为的就业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就业创业环境,切实保证就业稳定增长,着力解决就业结构矛盾,为经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条件。

1.实施更加注重质量的就业政策

未来一个时期,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年龄人口不断下降,劳动力供给将出现比较明显的减少,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体量增大、服务业发展加快,每一个百分点的就业容量也将大幅增加,就业总量层面的供求矛盾将大大缓解,甚至有可能出现比较明显的劳动力短缺。

然而,就业是否稳定,是否能够为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的福利保障,就业岗位转化是否顺畅等就业质量问题仍然需要高度关注。因此,下一步要积极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农业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努力使经济发展的速度与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相适应。确保就业规模的增长与就业质量提升相结合,不过度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让每一个百分点的增长包含就业容量和就业质量。

2.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优化

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是稳定就业、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途径。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努力向产业链的中高端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升级促进就业的扩大和优化。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型服务业,积极培育由工业升级、与服务业融合后形成的就业新需求。

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创造效应”,推动企业产业链延长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强其吸纳高技能、高素质劳动力的水平。防止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就业岗位数量的过快缩减,降低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替代效应”,尤其是对劳动力较难被替代的产业,保持其发展势头,发挥其主要吸纳中低技能劳动力的作用。

3.深化就业领域和教育体制改革,释放人力资本红利

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红利,更是解决未来就业问题的核心所在。

第一,要深化就业领域改革。贯彻中央“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尊重劳动者和企业的市场供求主体地位。一是构建有利于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体系。通过高素质劳动力的流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价值。二是发挥民营企业对就业的主力支撑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逐步削减与民营企业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破解束缚个体私营经济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营造鼓励创业的政策环境,推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吸纳更多就业。

第二,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劳动者素质。一是着力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推动地区、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更均衡的配置,特别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以教育公平促进机会均等、促进人力资源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重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新一代农民工增强自身技能,以更好地应对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中需要的新知识和高要求。借鉴德国“双轨制”教育模式,让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与选择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大幅提高劳动者地位和待遇,研究恢复“八级工”制度,着力营造一个人人热爱劳动、人人尊重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4.保护劳动者权益,把惠民生作为促进就业的落脚点

经济发展要让全体人民共享,要真正有利于改善民生,而就业正是最大的民生、最大的福利。要确保经济增速与劳动者报酬增速同步提高,劳动收入水平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切实把经济增长的收益惠及到所有的居民。

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强化工会组织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功能,在工资谈判中更照顾劳方的利益,为劳动力流向更高收益的领域创造良好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妥善解决青年就业、中老年和安置转岗再就业,防范社会风险

就业事关社会的稳定,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出发,妥善化解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失业造成的矛盾,努力将结构调整中的失业风险降到最低。一是积极帮助年轻劳动力加快向更高生产率的产业转换,提高年轻劳动力的生产效率。二是着力帮助中老年劳动力的再就业。中老年劳动力是摩擦性失业的主体,原有技能往往不被市场需要,学习新技能的难度较大,因此,要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妥开展政府培训和创造公益性岗位,重点关注这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三是努力为转岗就业职工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免费职业介绍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充分发挥法规政策促就业的实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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