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浙江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浙江:推进浙江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摘要:浙江多年来实施“阳光工程”,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有关权威机构的专业测评,浙江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深度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按照这一时间表的要求,我们要在六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设计了务实、有重点的路线图。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路线图的鲜明特点

纵观这张路线图,应该说主线清晰、特点鲜明,即紧紧围绕“严格执法”这根主线,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诉求。这一鲜明的特点突出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在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切入口上,紧紧抓住当前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主要关切点。《决定》指出,“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会所作的《决定》说明中,在导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前,也开宗明义地指出,“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因此,《决定》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勾画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指向。

其二,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措施布局上,以“严格执法”为主线统合依法行政全过程、全要素。《决定》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展开,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措施进行整体布局。这六个方面,实际上对应了执法主体、执法体制、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监督)等四大要素,体现了“行政机构依法设立、行政权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确定、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责任依法承担”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规范要求。而这六大方面中所包含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执法资源整合与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等,更是直指“严格执法”的弱项与重点场域。

其三,在《决定》的其他板块,注重从整体上和具体制度设计上倒逼各级政府“严格执法”的落实和推进。例如,在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进行说明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由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司法监督,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又如,《决定》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也将从考核的末端推进严格执法的落实。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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