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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珂:正确处理党大还是法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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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珂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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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系统地部署了未来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方向、总目标、原则、路径、要求、任务,特别是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我们党有史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认为必须坚持党对法治的领导,党组织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里,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为十个重大话题的第一个问题系统论述,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正确处理党大还是法大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党和法治谁大谁小比较的是两者的效力

第一,任何事物之间的比较,都不是事物本身之间单纯的比较,而是两者某个共同点的比较。任何事物之间都具有不同之处,只不过同一类属的事物具备同一类属的特性,可以直接针对这一属性进行比较。事物之间无论是平行并列还是不平行并列,只要有共同点,就有了比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同一类属的事物因为有了同样类属的特性,才可以直接比较,当然也可以不比较同样类属的特性,而是比较两者的共同点。比如,人和动物的比较,不仅可以进行作为动物的类属特性进行比较,如生育繁殖等,也可以进行其他共同点的比较,如比较力气大小等。这种比较不可能动摇或改变人作为高级动物的主宰地位。同时,任何事物之间的比较都必须是有条件的,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比较。显而易见,党与法不是一个类属的两个事物,也不是平行并列的关系,但只要两者有了共同点,就可以进行比较。

第二,党大还是法大比较的不是两者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而是两者的效力。根据汉语字典的意思,所谓大是指速度、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能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与“小”相对。有大就有小,所谓小是指速度 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能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党大和法大问题不是机械地进行速度、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能量等方面的对比,更不是拿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与法治进行比较,而是比较党和法治在治国理政方面发挥的效力这种比较客观上同样也不可能动摇或改变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效力即党的领导效力,是指服从党的领导,通过党的领导干事创业所产生的效果和力量。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是指服从法治规范制约,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和力量。比较党和法治大小,显而易见比较的是党和法治在特定条件下两者行使某项权利的效果和作用力哪个更大一些。党和法治效力的大小,揭示了党的领导和法治效力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比较党和法治效力的大小,决不是也决不能借口党和法治的有效性特别是有限性而采取各种形式地消弱甚至否定党和法治的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而是让人们清醒地、实事求是地认识到党和法治的有效性特别是有限性,坚持和发扬党和法治的有效作用,有的放矢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切实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国内看,在我们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也是法治不断进步的动力。比如,我们党承认了文革路线的错误,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我们党的历次党代会都指出了自身建设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使得包括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在内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从国际看,中东北非地区颜色革命中,格鲁吉亚、乌克兰、伊拉克、黎巴嫩、吉尔吉斯斯坦、埃及、突尼斯等国家执政党被颠覆,一个很重要的内在原因是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本国的问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缺乏安全感。如果今天我们当中的一些人不能认识到这一点,不敢或拒绝比较党和法的大小,以为比较党和法治的大小,就可以消弱甚至否定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权威,从根子上就失去了纠错的勇气和胆略,就不可能真正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如果比较了党和法治的大小,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这种比较不但毫无意义,反而成为敌人的口实和笑话,使党的事业和法治事业蒙受更大损失。何况现在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这两种态度和做法,都对我们党的事业和法治事业极为有害。

第三,我们对待事物有赞扬和批评两种态度和做法,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不同作用。好比一栋大房子,既需要粉饰,以免墙皮剥落、裂纹凸显,又需要发现墙缝、完善修补。如果不去粉饰,就会使房间斑驳陆离;如果一味粉饰,看不到裂缝一天天变大,且不去修补,房屋倒塌只是时间的问题,对房子安全贻害更大。宋·苏轼《再上皇帝书》说:“岂有别生义理,曲加粉饰而能欺天下哉。”意思是说,粉饰太平是欺骗不了天下百姓的。粉饰、发现裂缝和完善修补都是个技术活,有专业的要求。不去做这些工作对房子肯定不好,但如果胡乱粉饰或裂缝找不对、胡乱修补,房子存在的问题仍在,还不如不做这些工作的好。现实中,我们党的领导和法治事业比大房子要复杂的多的多,这要求我们既要正确用好人,做好“粉饰”工作,又要重用、多用拥有“发现裂缝”和“完善修补”技术的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国历朝历代只要是圣主或皇帝清醒的时候,都会重用批评自己并督促自己改进缺点的人。如,唐朝魏征喜逢知己之主,竭诚辅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帮助唐太宗李世民开创贞观之治。他去世后,唐太宗痛哭,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征去世,我失去一面镜子!”而曲意奉承、粉饰太平、称赞我主圣上的人在很多朝代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重用,并成为这个朝代灭亡迟早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一条处理的是党大和法大问题是什么的问题,比较的是立场和态度,对党大还是法大问题的比较是管方向的、根本的。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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