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最有效的保护措施,增强区域绿色发展的持续动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我区的优势和竞争力,“双核驱动”发展决不能以环境质量降级,破坏流域、区域自然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健康退化作为代价,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着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力度,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高区域生态调节功能。加快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推进西江流域各项重大生态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推行速生桉退出机制,提高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坚持陆海统筹,实施重点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避免引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严格控制围填海,保护生态系统,维护广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彻底整治各类污染源,坚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及废物综合利用,加大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以减排倒逼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的企业退出市场,依法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养殖污染控制,推行清洁养殖方式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扩大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处置覆盖面。
落实大气十条,统筹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加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全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改造、“黄标车”淘汰以及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技术研发应用工作。继续开展PM2.5源解析研究,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网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和污染防控研究,启动南流江流域治理、南宁市内河治理等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持续推进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园区节水和回用,加强工业废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治理和监管,实行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和总量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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