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当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在调研中,我们共走访座谈了37名镇村干部,普遍认为现有的误工补贴过低,其中8名干部建议村干部误工补贴提高到每月300至400元,17名干部建议村干部误工补贴提高到每月400至600元,12名干部建议每月应在600至800元,9名干部建议区别对待村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副主任的误工补贴。我们建议将村干部每月的误工补贴提高到每月500元左右,考虑到工作责任、工作量的差距,建议村支书、村主任与副主任的补贴差距控制在50元左右。
3、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机制。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建议将村“三职干部”(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可以参照现目前城市企业工人缴纳的方法,采取“三个一点”交纳保费,每年缴纳保费:年报酬合计×28%,由县、乡财政负担20%,村干部个人负担8%,不在职村干部则财政不再补贴,保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同时,结合村干部任职时间和自身年龄差异较大的实际,灵活选择交费方式和领取方式,即在职时,按“三个一点”的办法交纳保险费,不在职后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交;也可根据所交保费确定领取标准,到时按月领取;也可中止合同,领回所交保费。在县经济条件等允许的情况下,逐步解决村干部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
4、进一步优化村干部的工作环境。一是实行“强村并组”。我县1000人以下的村有57个,占总数的11.1%,1000人至1500人的村有281个,占总数的54.5%,1500人以上的村有177个,占总数的34.4%,人数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作量,可以考虑把1000人以下的小村适度进行合并,扩大村的规模,减少行政村的个数,同时可以减少村干部人员数量和节约开支。二是调整村级班子职数。在没有实行“强村并组”工作前,对于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村,可以进一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于村人数较多的,建议以人数1500人以下的村,配备3个村干部职数,人数每超500人,增加一个村干部职数。三是重视村级债务的化解。几乎所有的村干部都有为完成以前农业税等任务欠下的债务,村干部手中的债务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化解,疲于应付债主,严重影响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应实际着眼,从长远出发,制定积极稳妥的债务化解措施,并尽快实行,营造一个村干部公平、宽松的工作环境。
5、建立帮扶解忧机制。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的帮扶力度。加大对贫困村、难点村、后进村的帮扶。转变帮扶思路,将扶贫资金以及部门扶持资金“捆绑”起来,每个乡镇每年集中扶持、集中解决1—2个难点问题,增强村干部攻坚克难的信心。二是要关心爱护村干部。要关心在职和离职干部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强化乡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责任,每月集中2到3次驻村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对离职村干部,各乡镇要单独建档备案,密切关注离职干部动态。要健全在职和离职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机制。对家庭特别困难和遇到天灾人祸的,组织上要给予一定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6、逗硬落实村干部待遇。切实加强对村干部误工补贴、组干部工作待遇、村集体办公经费等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各项激励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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