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4)

核心提示: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重要特点,而且正在出现把这些特点固化为一种新常态的趋势。“四个全面”已成为战略布局,战略布局当然不是临时的,必然是一种新常态。要敏锐关注、主动适应、科学完善、积极推动这种新常态,使全面从严治党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是以惩治腐败为重点,全面展示从严治党决心。

2012年一上任,习近平总书记就表露决心:“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他表示,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绝不能手软。措辞严厉,振聋发聩。

在不久之后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所以,十八大之后,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和广度都空前未有。到现在,仅副部级和军级以上干部就查处了76名。据有人计算,其中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就有10名。这在全党全国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从这些被查处的干部自己所写的悔过书来看,贪腐问题之严重,简直难以想象。中央巡视组反馈情况时,用到了损公肥私、索贿受贿、贪污腐化、跑官卖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益交易、利益输送、红顶中介、一家两制、山头主义、能人腐败、小官巨贪、吃里扒外等等词汇。总书记甚至使用了“骇人听闻”的重词。查处这些案件,清楚地表明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

2、第二个特点,是“从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十六大就提出的要求。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严”字上做了更多的文章。所以,无论党内党外,都能感受到,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严”字。

一是要求从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因此,必须坚持言必信、行必果,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严字当头、从严从实。要把“紧箍咒”自觉勒紧。

习近平总书记还直接列举了党内一系列不良现象,特别指出了“七个有之”。在2014年底的民主生活会上,所有的领导干部都要对这“七个有之”,对照检查。笼统地对照还不行,必须一条一条地对照检查。最近填写201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还都要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郑重承诺。

二是措施从严。

严,不仅体现在要求上,更体现在一系列严格的措施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因此,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坚持严的标准、采取严的举措,重要节点一环紧扣一环抓。坚持问题导向,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对整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层层压紧、上下互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诚恳请群众评判。加强舆论监督,注重对比宣传,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

特别是纪律措施越来越严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为了从严管理,2015年将要制定从严管理党员的办法,还要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是查处从严。

十八大以来,中央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打老虎,拍苍蝇。从中央到地方的纪检部门,查处了大量违纪案件和犯罪案件。查处的数量空前未有,查处的力度空前未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一定要严格执纪,铁面问责,将制度的笼子扎紧,架起制度的高压线,划出纪律的红线。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

在新的一年里,查处严仍将继续。中央要求,将持续保持从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处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巨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2月12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强调,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3、第三个特点,是“治党”。

一是不仅建党,而且治病。

党的建设,历来重在“建”字上。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病症日益扩散。仅群体性腐败的形式,就有公款吃喝式腐败、利益输送性腐败、权色交易性腐败、窝案式腐败、家族式腐败、链条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揭露和批评了种种大病、小病。在教育活动中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把党的建设要求突出地集中在“治病”上。一再要求全党都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警醒起来,强调如果仍由这些问题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真有可能发生“霸王别姬”了。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来表示从严治党的勇气、决心与信心。他还从不同角度要求:“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抓住要害、打到七寸、集中发力、持续用劲。要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点准穴位,戳到麻骨,开出辣味,起到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的作用。

 建党与治病是辩证的统一。建党是常态化的任务。治病是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事。只要有病,就要治疗。党员、干部有病要治疗,党本身在某一方面、某一机体生了病,也要治疗。不管什么时候,得了什么病,都一定要下决心治疗好。要治病,更要防病。防病治病的根本措施,还是要落在一个“建”字上。从各方面把党建设好了,得病的概率就大大减少了,有病也能痊愈得更快了。所以,常态化的党的建设,要把建党与治病有机地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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