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核心价值观中的道德底线
价值观问题也是道德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4日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此言不虚,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秉承什么样的价值观,也就意味着他会有什么样的道德态度,采取什么样的道德立场和道德行为。不过,价值观的内容、目标和性质不同,它所蕴含的道德境界和道德要求也不同。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人和中华民族需要共同遵守的大德,是民族之德、社会之德,是超越一切年龄、种族、地域、职业和性别之人群的国家公德,这是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定位而作出的基本判断。尽管如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系统中,不同的价值观范畴也包含了不同的道德目标和道德义务,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作为公民的价值准则,与在国家层面上所设定的价值目标以及在社会层面上所规划的价值取向不同之处,恰恰在于它们更注重公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基本道德。换句话说,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是捍卫国家大德的道德底线,是公民应当遵守、必须履行的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这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系统中,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更直接地关系到公民的道德生存,更明显地要求公民价值的道德性。
我们知道,社会的价值观体系是一个复杂的思想和行为指导系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价值观体系的中枢,是起到决定和牵引作用的价值决策要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出的十二项内容涵盖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遵循。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项内容代表了不同层面的价值目标和道德要求,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代表了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蕴含的是国家建设所承载的社会伦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代表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蕴含的是社会发展所指向的政治伦理;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代表了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蕴含的是公民维持其基本的生存、生活和工作所需要的生活伦理。如果说前两个层面的价值观内容代表了较高层次的伦理诉求和行为需要的话,那么在公民生存层面上所规定的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底层的、体现最基本的伦理要求的价值观内容。其中,爱国作为一种价值观,包含的是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最起码的伦理操守。一个人热爱自己的祖国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爱国就是热爱自己的骨肉同胞、热爱自己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就是尊重自己国家的国情和实际并通过自身的努力使之变得更加美好。一个人如果连热爱自己的祖国都做不到,那他意味着他不会去爱别人,至少不具备为群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道德觉悟,那么他就会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不能称之为有道德的人。人们在生命进程中可能要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职业实际上是人们生活中脱离不开的内容。敬业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和所献身的事业的忠诚与尊敬,表明他的职业态度、从业精神和为业品格。精诚笃实、兢兢业业不仅是一个人成就事业、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同时也表明他对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认知和道德水准。诚信和友善是一个人立身处世、待人接物的态度,既表明做人的立场,也表明做事的品格,与人们看待事物、认知人际、行为做事的道德出发点和价值支撑点紧密相关。一个讲诚信、对人友善的人必然是一个有道德的人,而树立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至伟至上的道德觉悟,恰恰相反,它需要的仅仅是保持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总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出的十二项内容及其总体结构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准则是其中最能彰显价值观的普遍性和伦理性的道德底线。
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中国精神
每个民族国家都有每个民族国家的历史,也都有其独特的精神品格。尽管称谓不同,所指的具体内涵也各有侧重,但每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每个国家的国家精神却有很多重合,大体上都是在民族国家的整体意义上指称其精神生活的独立性和精神品格的独特性的。中国有着悠久的国家发展史,中华民族也有着悠久而灿烂的民族文化史,中国精神指的是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和文化积淀过程中创造形成并在传承中不断创新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客观地讲,由古及今,不少独立的民族国家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和途径强调建设和培育健康有力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的个体价值观和优渥良善的公民美德。对于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作为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部分内容甚至全部内容,现实世界上也有不少民族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重视。例如,不论是官方倡导的国家价值观还是存在于民间的大众价值观,美国社会的价值观系统中有同情、自由、平等、勇敢、诚信等价值观内容,而独立、节俭、勇敢、正义等价值观也是不少欧洲国家针对其国民和全社会的基本价值要求。不过,在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面貌和形式提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既有深远的民族精神积淀,更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意蕴,是集民族传统和时代气息于一体的中国精神的价值内核。
那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乃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现时代的时代精神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这是一个值得关注也需要厘清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回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与价值观在同一个主体对象中的隶属层次上来加以比较。毋庸讳言,同个体一样,民族的文化精神品质有不同的层次和结构,从外在的气质到内在的性格,从浅层的意识到深层的心理,从易变的情操到稳定的意志,处在最深层的是价值观。价值观是个体和民族在做出价值判断、精神追求和文化选择时最经常也最能起到决定作用的因素。一个民族有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在具体时代实践中会遭遇或转化为时代精神,与常常外化表现为民族的习惯性格、文化心理和精神气质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相比,社会的价值观是更深层、更内在的精神价值对象。照此来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民价值准则的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是内在于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之中的深层价值之锚,是当代中国精神的价值之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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