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需要培育“四高”人才队伍(2)

新常态下需要培育“四高”人才队伍(2)

高积极性:人尽其能的前提

积极性属于态度的范畴,表明了“我要做”的意愿,是人才受到内在激励程度的具体反映。心理学研究指出,态度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特定的事物所持有的稳定的心理结构,它使人的心理处于准备状态,具有行为上的倾向性,并把积极性看成是人在心理能动状态下一种行为的动力表现,它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等多种心理成分处于兴奋活跃状态,使人的智力、体力、能力发挥出最大的活力,成为人的行为推动力。工作上的积极性体现了人才对工作任务所产生的一种能动的自觉的心理状态,具体表现为人才对于执行计划和实现目标过程中的克服障碍的意志力和积极的情感。需要、动机和目标,是构成积极行为心理动力的主要因素。由于需要的驱使产生动机,从而引发行为。同时,目标作为行动结果的超前反映,它能促使人的需要转化为动机,对人的行为起着导向、激励等作用。人们追求的需要层次越高,目标越明确,动机越强烈,其行为的内在动力也就越大,因而其工作积极性也就越高涨、越持久。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越高,则其业绩越大。

新常态转型期的中国,人才队伍必须积极主动,具有更强的探索精神,对于面临的工作难题与挑战,要勇于试错,以更强的创造性与能动性去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观点、新思路,面对挫折与困难时更有弹性和韧性。

高协作性:人才能力的放大器

“高协作性”体现了人才的团队意识,表明了“和谁做”的能力。团队比传统的部门结构或其他形式的稳定性群体更灵活,反应更迅速,最大优点在于可以快速地组合、配置、重组和解散。在日益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团队日益成为组织的主要工作方式,团队工作方式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团队的本质是协作。协作性是与他人协作达到共同目标的能力,其典型行为包括:使用有效的关系技巧;聆听、尊重他人;对事不对人;考虑对他人产生的后果等。如果某种工作任务的完成需要多种技能和经验,由团队来做通常比个人做效果要好。在团队工作方式下,决定团队绩效的关键要素是团队整体素质和协作性。团队绩效既来自于每位成员的努力,更来自于团队成员之间的“融洽”,这需要团队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为提高团队成员的协作性,成员在合作精神、沟通技能、个性结构方面需要互补,以此形成良好的团队整体素质结构,从而增强成员认同感。那些协作性强的人才更易形成一个荣辱与共的共同体,在遇到难题或挫折时,团队成员能互相鼓励、齐心协力地解决问题。

新常态转型期的中国,利益格局错综复杂,价值追求日趋多元化,个体在面对问题时越来越难以独自处理,此时团队协作变得非常重要。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做实际工作情商很重要”这一论断的核心之义。这要求各类人才群体在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能“统筹兼顾”,善于沟通协作,善于克服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行动壁垒、制度障碍,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不相互推诿,敢于担当,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能积极运用集体智慧和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与困难。

高自律性、高素质、高积极性、高协作性,强调的是人才群体的道德性、个体性和社会性。培养“四高”人才,既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球化与知识化双重时代引擎推动的历史必然,变革并创新原有的人才管理理念和人才管理实践体系,已经成为当今人才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作者系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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