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大学治理的特征、模式与道路

我国地方大学治理的特征、模式与道路

治理的词源是拉丁文和古希腊语的“掌握、控制”,属于现代学术范畴,在当代不同学科中应用得非常广泛。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大学治理理论的兴起,美国教育理事会(ACE)和美国大学治理董事会联盟(AGB)等在1966年发布了《学院和大学治理宣言》,把大学治理定义为:基于大学内部不同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和权利决策,它代表着教师和管理人员等不同利益方的权利和责任诉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2010年3月,我国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教育规划纲要》政策的深入执行,为我国大学治理问题的理论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我国大学治理研究由学校单独的自发探索,逐渐向“获得政治合法性并进入政策流程”[1]阶段过渡发展。

一、地方大学治理的背景与问题

1.地方大学治理的现实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学扩招,令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膨胀;地方大学、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飞速发展,给我国原来较为稳定的高等教育系统治理结构带来深刻影响,推进学校内部权力结构调整、提高民主决策水平等大学内外部治理问题日益凸显。

地方大学通常指的是由地级市一级政府出资举办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双重领导,俗称省市共建(管)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行政层次上属于正厅或副厅级别。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4年7月的统计数据,我国共有地方普通高校844所(见图1),占全国高等学校的比例为33%。

图1 我国高等学校组成结构图

数据来源:http://www.moe.edu.cnl

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全局来看,地方大学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截至2013年底,全国地方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逾1400万人,占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的55.2%。我国地方大学的办学历史普遍比较短,基本在20~50年间,在很大程度上与那些由中央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举办、历史动辄近百年的部属大学有显著差别。在校生规模、师资队伍结构、科研水平与能力、学校文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具有较为显著的地方性特色。这促使我国大学治理理论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不断向多元化发展,“知识形态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是人类学给现代社会科学带来的进步”[2]。

2.地方大学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地方大学在长期办学历史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地方大学的办学环境比较复杂。与传统的部属院校相比,我国地方大学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更多地承担着国家教育行政机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市场、社区和自身发展要求等方面的责任与压力。另一方面,地方大学办学定位比较模糊。举办者和管理者在地方大学的定位、类型等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多,也是困扰我国地方大学治理的一个难题。

我国高等教育的职能定位长期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政府、社会、市场和大学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边界长期不清,导致地方大学治理在制度上、理论上和实践上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使得地方大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低。

鉴于此,研究地方大学的治理问题,在实践层面,必须坚决地避开欧美大学制度的反民主化趋向和极端学术化取向,避开那些只是简单地建立一些所谓的校务、教务、学术、教师等各种类型的委员会,选择公开招聘大学校长等方法来弥补权力制衡制度的缺憾等“打补丁补漏洞式”的制度创新[3];在理论层面,必须开阔眼界,不能仅仅囿于教育学、管理学等这些相对单一的学科范围,还要在跨学科的视角下综合考虑政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立场,系统思考我国地方大学治理面临的制度环境、逻辑体系和理论进路等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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