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治热点面对面》从“中国式过马路”谈起

《2015法治热点面对面》从“中国式过马路”谈起

摘要: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民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

《法治热点面对面》⑧

——怎样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凑够一撮人就走,管它红灯绿灯。”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为什么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但仍要违反交通规则,甚至还冒着安全风险呢?这折射出人们规则意识的淡薄和法治观念的缺失。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一 为何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民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法治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群众“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遇事找熟人、走关系等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地方“工闹”“医闹”“拆迁闹剧”等情况比较严重;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之所以存在,甚至成为顽疾,细究起来,一个“根子”在于全社会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

1992年,电影《秋菊打官司》轰动一时。那个为了“讨个说法”而挺着怀孕的大肚子一次次上告的农妇,几乎成了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符号,象征着在这个有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中,人们法治观念、权利意识的一次深刻觉醒。从总体上讲,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但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朝夕即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应当看到,当前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人治文化传统源远流长,成为制约人们现代法治观念形成不可忽视的因素。加之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后果,不同程度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此外,这些年来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但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影响了人们法治观念的树立。

法治观念是法治的重要基础。法律只有被认同、被信仰,成为内化在人们思想中、熔铸到人们头脑中的强大观念,人们才会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因此,必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声音

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吴爱英(司法部部长):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因此,一定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信仰与崇敬,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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