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深化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深化改革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的必然选择。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制约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市场边界,依法高效履行职责,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实施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高政府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提高政府执行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推进股权多元化。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向关键领域和行业、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等权能。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能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体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各项税收制度的配套改革。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市场开放,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民营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充分利用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培育各类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合作发展基金,提升直接融资能力。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提高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三农”、服务基层、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加强金融监管,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六)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加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积极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增强我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不合理规定,全面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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