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型社区下一步的党建工作思路
针对新型社区党建工作现状,区委组织部考虑从完善组织框架、细化党建内容、强化考核激励三个方面着手,健全新建社区党建工作体系。
1.完善组织运行网络。一是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工作者为主体,根据社区各自特点和党员分布状况,分类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按照300户左右的规模,将社区划分成若干个责任网络,每个网格内的各项工作由一名社区工作者全面负责。通过责任网络了解居民的基本情况,掌握居民的思想动态,并对网格内居民群众的各种服务需求包干负责。设立社区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教体活动站、社区环境管理站和社区警务站,组织和培育党员共同承担社区五项治理工作。创办和引进社区家政服务、房屋维修、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服务项目,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合理配齐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按职务等级分为正职、副职和干事。其中正职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职包括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其他社区工作者均为干事。各社区工作者编制数和领导职数,按照社区规模、服务人口、党员人数、辖区单位等因素进行核定。一般每个社区的总编制数控制在5—9名。社区领导职数按照每个社区1名正职,2—3名副职的标准进行核定,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加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三是落实社区活动阵地。督促小区开发商尽快移交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确保每个新型社区有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办公和服务活动用房。设立社区服务中心、计生卫生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确保有固定的公示栏、宣传栏;确保有社区居民户外活动场所,配齐门牌标牌、办公设备、宣传栏、远程教育设备及室内外活动设施。四是设立社区党建专项经费。增加区、街道对新型社区建设的投入,保证社区必要的经费开支。每年拨付社区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区、街道两级财政各半承担,由街道统一管理,今后根据区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适当提高标准。区各级职能部门需要社区协助的事项,要根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区各级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工作费用。鼓励通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社会赞助、党员群众个人捐助等方式,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实力,成立以街道为单位的社区工作基金会,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资助、党员群众个人捐助的资金纳入到社区工作基金,用于社区开展工作。
2.细化党建工作内容。一是实行党员属地化管理。社区党组织在对辖区党员进行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属地化管理。对离退休职工党员和在职职工党员实行单位党组织和所在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对流动党员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及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其实施有效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完善流动党员台账;对经拆迁安置进入社区的农村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向社区转接,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对由于拆迁安置等原因暂时不具备成立社区党组织条件的新建社区,可采取先由拆迁村党组织临时选派负责人或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办法,保证社区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社区党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村里。二是推行党建惠民理念。加快新型社区的职能转变,要求新型社区党组织将主要精力放到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实事惠民中去。一方面要求所有新建新型社区配齐爱众超市、惠民餐厅等党建服务品牌项目,完善相关的运营制度,为居民提供便利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求各街道在规模较大的中心社区打造集餐厅、超市、居家养老、卫生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惠民街区,实现服务功能的集聚,为居民提供便民一站式服务。三是深入开展四诺两争活动。在社区深入开展四诺两争活动,全面了解新型社区居民所思所想、所盼所求,细化新型社区党建工作具体内容,严格按照科学定诺、公示承诺、跟踪问诺、民主评诺四个阶段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区党建工作群众欢迎,务实有效。
3.强化考核激励举措。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六项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引领辖区单位、党员、群众参与本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党组织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意见,做好社区各项事务,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社区安全等公共服务服务;做好社区公共设施和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上报社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开展,以创先争优和“四诺两争”活动为载体,以社区工作实绩为基础,以组织考量和群众评价为手段,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着重了解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履职、工作实绩、廉洁守纪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内。考核结果要与社区工作者报酬接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当年考核报酬可适当上浮;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当年考核报酬发放50%;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考核报酬,不计算当年任职年限;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三是落实政治待遇。每年安排若干事业编制用于招录优秀社区工作者,在“四诺两争”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群众满意干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工作者,积极推荐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所有通过招录进入事业编制的社区工作者均需继续留社区工作满3年,经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区机关部门或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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