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模式只会加剧“旱涝不均”

2.5天休假模式只会加剧“旱涝不均”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此后,各地积极响应,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等8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自4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江西省吉安市开始正式实行2.5天休假模式,这两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4月1日 中国新闻网)

从公民休息休假的自我选择权角度,以及最大可能维护公民休息休假权利角度,出台“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制度,体现了政策的善意和关爱。然而,在当前的整体休息休假现实之下,这一“2.5天休假模式”只会更多的加剧“休假休假不公”,继续拉大公民休息休假“旱涝不均”现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以来,一项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超过四成人对自己休假状况感到不满或无奈。2014年,某门户网站对现行休假状况及意愿进行调查,问卷结果显示,74.49%的网友称即使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仍然不能得到休息。仅不足“三成”职工休假权利得到保障,休假休息现状堪忧,究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一些用人单位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企业老板出于“逐利”考虑,尽可能压缩职工休假休息时间以保证其生产效率。三是相关部门对侵犯职工休假休息权利的用人单位打击查处不力。

以此分析,即使国家和有关地方明文规定职工可以享受“2.5天休假权利”,但对多数难以保证休假休息权利的人而言,仍然只是一张“画饼”。长期以来,休假休息权利保障的好、执行规定严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因为“2.5天休假模式”休的更多,权利保障的更充分,而那些长期“难休”或“休不了”的人群,依然是休不了的。“涝的涝死”、“旱的旱死”,仍可能是推行“2.5天休假模式”后的结果。

在笔者看来,真正让公民享有充分的休假休息权利,绝不是国家和地方一纸红头文件“鼓励”能够解决的,更不会红关文件下发后“2.5天休假模式”就能自动落地。职工休假休息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律缺乏刚性,看一看近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处罚了几家不执行休假制度的企业、罚了老板多少钱,就能看出“执行难”的严重程度。理论上,职工一年应该休多少假不仅应该“入法”,更应该被有关部门坚决执行,使法定权利成为不容侵犯的“铁律”,一些妨碍职工正常休假休息的用人单位自然不敢“越界”。

另外,国内法律普遍缺乏对职工自主维权的授权。在欧洲一些国家,职工可以明确“拒绝”老板加班要求,职工也有胆量“拒绝”,原因就在于配套性法律的完善,赋予了职工自我保护休假权利的便利。在国内,一些职工基本没有“拒绝权”,因为法律的缺位,在老板肆意侵犯其“休假权利”时没有足够的维权底气。因此,国家和地方将2.5天休假模式做为“最美丽的风景”推广推介之时,更应该想方设法让“美景”落地,让“美丽画饼”变现。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