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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且岸:理性的思考:聚焦“中国共产党理论史”研究(2)

一、理论史之“魂”:实事求是,理在事中

(一)实事求是

上面讲到,我们要把认识论和历史的过程连接起来,所以我们第一个问题就要讲认识论问题。认识论问题要联系的是实事求是和理在事中。那么,这个问题要强调什么呢?首先,就是要强调对历史的尊重。强调对历史的尊重,就涉及历史观念的问题。近代新史学的创建者和奠基人是梁启超先生,在梁启超先生看来,“新史学”之“新”,就表现为史学之魂,就是对史识的注入,也是对历史认识论问题的注入。因此,同传统史学相比,新史学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注入了史识。

梁启超曾说:“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在进行史学研究时,要建立自己的史学认识论。这也是我想和大家着重强调的一点。

梁启超用中国的传统语言,一语道破了新史学的本质。沿此思路,我想到,中国共产党思想史研究和中国共产党理论史研究就需要寻找其主导之魂。实事求是便是这个“魂”最为确切的表征。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把实事求是看成是最基本的史学认识论的方法。

当今,实事求是这几个字我们可以随处看见,但是在认识论上,我们能够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吗?

实事求是一词是由东汉史学家班固首倡。在编辑《汉书》时,班固为河间献王刘德立传,赞其收集古籍、明知深察的治学精神可佳,称其美德为“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也就是说,班固当时提出实事求是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修学好古。在班固眼中,刘德对中国古典文化力求精深义达,在掌握充分的事实根据的基础上,才从中求得正确可靠的结论。因此,要全面理解实事求是,首先是不能离开“好古”这个前提。“好古”(不是“厚古”)是要善待、尊重历史事实和历史传承,不允许随意歪曲、篡改历史事实,割断历史过程的内在联系。可以说,这也是我们认识论的一个根基,没有这个根基,我们下面要讲的理论史之“根”是不会提出来的。

(二)理在事中

只讲实事求是也不行,还要讲理在事中。那么,理在事中是什么意思?我们还要回到历史过程中来看。

汉代以后,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学、理学执学术之牛耳成为一个有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到了清代,清代中国学术界倡导的叫小学(这里小学指的是文字之学),也可以叫朴学。其实,历史上一直有“不谈小学,何谈国故?”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连小学都不懂,还谈什么国学呢?这和我们今天对“国学”的理解不一样。

在当时的背景下,“理在事中”这样一个命题就出现了。“理在事中”这个命题在中国思想史上是我国清代著名思想家李塨提出的,李塨之学“以实用为主,惟自命太高,于程朱讲习,陆王证悟,皆谓空谈”。他说,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讲的东西都是空谈,而李塨认为自己的学术是针对他们的。当然,在这里我不否认李塨也有他的偏颇之处,但他在这里指出了学术的空泛之风和学术的空谈之风弥漫在整个学界。源头在哪里?理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说:“存其说,可补诸儒枵腹高谈之弊”,也就是说:用我的学说可以弥补他们的弊端。那么,用他的学说怎样弥补呢?他又指出:“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曰理在事上,是理别为一物矣。——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诗曰:‘有物有则’,离事物何所为理乎?”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离开了具体事物,谈何道理而言?我们今天也经常说“摆事实、讲道理”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没有事实,哪有道理?没有道理,哪有学说?所以,我们从他的学说中看到了特有的反理学特征,更让我们看重的是,他并没有将“事”与“理”割裂开来,加以对立,而是视其为相互关联的整体,有理必有事,理在事中。

所以,我认为从史学认识论讲全面,上升到“魂”的高度认识的东西就应该是实事求是和理在事中。因为在我们分析问题、理论和思想的过程中,是不能离开事实的。

联系中国共产党理论史,我给大家举一个范例。这个范例是围绕中国共产党理论史中一个很重要的开创性人物李大钊而展开的。我这里想说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就是我们怎样使用理在事中,实事求是的方法,来获取一些真谛。可以说,现在很多涉及思想理论的研究,都是在罗列观点。

对于李大钊和胡适的“问题与主义”的论战,今天来看,我认为这是一场正常的讨论。在这场讨论中,我们过去将注意力完全放在了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上,而沿着这个思路,就将李大钊和胡适两人讨论问题所凸显出来的本质的东西忽略了,也就是忽略了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前面讲了,我想到的中国共产党理论史的起点其实就在于这次讨论。这次讨论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那么,问题与主义所讨论的命题,在今天是否还有它的意义?我们解决没解决理论与实际的关系?

李大钊在讨论时讲道:“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面。例如民主主义的理想,不论在那一国,大致都很相同。把这个理想适用到实际的政治上去,那就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有些不同。社会主义,亦复如是。他那互助友谊的精神,不论是科学派、空想派,都拿他来作基础。把这个精神适用到实际的方法上去,又都不同。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李大钊在这篇文章中讲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这并不是他在单纯地书写理论文章中阐发的,而是他在和胡适的讨论中阐述出来的。他还写道:“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才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史起点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讲李大钊的思想时,还要同李大钊的其他几篇文章一起来看。我在做中国共产党理论史研究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过去把李大钊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和《再论问题与主义》分开看待。而我在研究时,做了一个非常精细的历史还原,其实,《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再论问题与主义》《“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这三篇文章都是李大钊在1919年暑假期间,在五峰山上所写。也就是说,这三篇文章是李大钊在同一时期,面对不同的刊物所写的,而这三篇文章都在讲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

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写道:“一个学说的成立,与其时代环境,有莫大的关系。”正是有了特定的环境,“才造成了马氏的唯物史观。有了这种经济现象,才反映以成马氏的学说主义。而马氏自己却忘了此点。平心而论马氏的学说主义,实在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在马氏时代,实在是一个最大的发见。我们现在固然不可拿这一个时代一种环境造成的学说,去解释一切历史,或者就那样整个拿来,应用于我们生存的社会,也却不可抹煞他那时代的价值,和那特别的发见”。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马克思主义学说是时代的产物,是特定环境的产物,不可以随意拿来。

所以我认为,这段话并不是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不成熟的观点,而是他的一份真知灼见。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余永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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