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勇:《明史》之《明史•兵志》的学习与研究(15)

摘要:《明史》是《二十四史》中颇为重要的一段历史,它是众多朝代史中记载相对完备的一段历史,为后世研究、学习明代历史提供了重要的文献史料。文章独辟蹊径,通过对《明史•兵志》的讲解为我们从一个新鲜的角度讲解了明代的政治、军事等问题,让我们对明代的了解更加具体和深刻。

第三句话是“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这句话刚才解释过了,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顾诚先生曾经对这段的第一句话提出过置疑,说这句话似是而非,郡县之内设立卫所,误导人认为卫所是设立在州县域之内的单纯的军事机构。第二叫都司,叫外统治都司,内统治五军都督府,这个都司是都指挥使司的简称,外和内,指的是中央和地方,这个就不再详细解释了。

有关于明朝的“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这句话的解释涉及到了明朝疆域的管理体制。这是我从网上搜到的一幅明朝疆域管理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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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最能够准确反映明朝疆域管理的表格,明朝整个的疆域管理,有中央直隶的,像南北二直隶;有布政司管辖的;有卫所所管辖的。另外还有都指挥使司,留守司和其它特殊的边疆地区的机密卫所。我们不能理解成今天的省府州县的管理。

顾诚先生在他的《明朝疆域管理体制》的论文中,举例了两个人,一个是台湾的学者柏杨,在柏杨的书里讲到,明朝的疆域面积只有600万平方公里左右。现在社会上对明朝疆域面积的大小有很多争议。有人认为这个卫所就是设立在郡县里面的,不设郡县的一些地方就不在明朝有效的管辖范围之内,就不是明朝的疆域了。而谭其骧先生在画历史地图集的时候,就把这些都画进去了,这也是谭先生高明的地方,因为明朝确实对这些地方进行过有效的管辖,只不过这些地方,要么是设立的都司卫所,要么是让地方进行高度的自治管理,但并不是说不属于明朝的疆域了。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王培培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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