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常态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在新常态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核心提示:市场和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相互配合、有机统一的“两只手”,二者不能相互隔绝、各行其是,而应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只有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点,实现“两只手”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和优势。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运行发生一系列新变化,包括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等。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把握住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在增速调整、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上都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也应看到,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领域存在风险隐患。习近平同志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在新常态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抓住经济体制改革的这个核心问题,切实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引领新常态的突破口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计划经济时期,排斥市场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极大束缚了我国生产力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就是对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效果日益增强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水平的过程。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难度更大,市场主体对健全市场机制的要求更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任务更紧迫。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有效引领新常态的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启示我们,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应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规律,使市场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率的形式,这是我们必须尊重和遵循的一条基本规律。第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当前,我国仍然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不统一、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同时,要针对经济领域政府权力过大、审批繁琐、干预过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更好发挥政府应当发挥的作用。

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

习近平同志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在政府。在新常态下,应进一步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属市场能解决的,政府要简政放权、松绑支持,不要干预;凡属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该管的要坚决管、管到位、管出水平,避免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总体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作用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维护市场秩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之间主要存在两类关系: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供求交换关系,二是生产者特别是同行业领域内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关系。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主要是着力维系这两类关系的平衡。具体来说,就是要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进行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

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特点是,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或服务都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服务消费的减少。国防、外交、治安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公共卫生、公共福利等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保障,也属于公共产品或服务。提供这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必备条件,承担组织和保障这些公共产品或服务有效供给职能的只能是政府。在我国,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还涉及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共财政收支框架、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等诸多重要领域。

调节收入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在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促进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以及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政府应在初次分配领域和再分配领域同时发力,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再分配领域,应着力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加大对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保障水平差距;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力度,确保到2020年全面脱贫。

调控宏观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需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存在总供给与总需求不一致的矛盾,市场配置资源会导致经济运行波动,严重时会发生经济危机。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干预,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调节社会消费和投资,促使总供给和总需求趋于平衡,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二是由于生产者追求生产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消费效益最大化,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使得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可能与社会总体利益存在冲突。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促使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和社会总体利益协调平衡。三是由于存在垄断、外部影响、非对称信息、公共产品不足等问题,可能导致某段时期或某个领域出现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通过适当的调控措施对市场失灵状态进行矫正。四是由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减少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可以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趋于吻合。

责任编辑:李梦柯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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