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畅: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幸福观(3)

江畅: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幸福观(3)

追求自由而全面发展

既然幸福在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们每一个想获得幸福的人就要努力追求自己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首先,把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人生的终极目的,而不迷恋于那点可怜的感性欲望满足。当代英国伦理学家朱丽娅·阿那斯指出:“幸福是生活中最好的东西,是我们的善中的最善。”要获得自己生活整体上的美好,必须将这种作为至善的幸福作为终极目的追求。这种目的是目的本身,其他一切目的都是实现它的手段,而不是相反。人生来就会追求欲望的满足,而且满足欲望的多寡决定着人生丰富与否,因而幸福不排斥对欲望满足或快乐的追求,相反以快乐的获得丰富其内容。但是,要将对快乐的追求作为整体生活繁荣的部分或有益补充,而不能取而代之成为了目的本身。

其次,使资源的占有服从于、服务于幸福,而不让自己成为外物及其占有欲的奴隶。幸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包括占有适度的社会资源,但这决不意味着占有得越多越幸福。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外物,不要为了外物竟然使自己的灵魂处于屈从的地位。”在物质需要得到适度满足的情况下,要追求精神需要的满足,使人性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充分地发展,切忌将人生的目光始终聚集于占有,任由贪欲恶性膨胀,否则人生必然发生异化。

再次,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贡献他者(包括他人和社群)实现自我和获得幸福,而不是通过对他者的索取甚至损害获得幸福。不断努力奋斗才会获得自我实现,从而获得幸福。人是政治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需要他者,既要有父母妻儿,也要有朋友路人,还得有单位、社区、国家乃至人类。幸福包含了这一切,也体现在对他们的贡献之中。这就是《周易》所倡导的“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以厚德载物”。由此看来,那些“啃老”“傍大款”的人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而那些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人则不仅不能获得幸福,相反会给幸福造成损害,以至丧失幸福。

最后,不断通过伦理反思和人格修养提升人生境界,而不满足于现状、停滞不前。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一个人要真正获得幸福,需要反思和审视自己的人生,思考“我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苏格拉底之问”)。这种对人生的伦理反思是获得幸福的入口。在这种反思的基础上,还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品德和人格修养,努力提升人生境界,从而使自己的人生和幸福层次更高、格调更美、丰度和深度不断扩展,达到真善美的完满一体。《大学》要求“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真义也许就在于此。

(作者系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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