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中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亟待澄清几个模糊认识(3)

何中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亟待澄清几个模糊认识(3)

强调“古为今用”,如何同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划清界限

有人怀疑,我们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采取“古为今用”的方法,是否会导致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

我们认为,这种怀疑是缺乏足够理由的。

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中,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着辩证性。我们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遗产,肯定有着我们今天的“期待视野”,它凝结着我们的“此在性”。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于我们的意义,归根到底需要体现在我们的现实存在中。所以,时代的需要构成文化选择的根本尺度。在这个意义上,解释学赋予我们对于传统文化的阐释、评价、择取以充分的相对性。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尽管对于传统文化有着“见仁见智”的不同解读,但终究不能摒弃来自作为“文本”的传统文化对于我们的“牵制”。阐释的创造性再强大、再突出,也不能突破来自“文本”所提供的意义的可能性空间的限度,否则就是一种“非法”的“误读”。对待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态度,正是这种“误读”的表现。

事实上,传统文化对于我们来说,存在着两个维度:一是本体论维度,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是无法被当成客体加以对象化的,因为它构成我们的血肉,就是我们作为文化存在的生命本身;二是认识论维度,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完全可以被对象化,亦即作为客体被我们加以刻画、描述、评价、挑选等等,它仅仅具有工具的意义。我们把前者叫作“文化传统”,亦即所谓的“体”;把后者叫作“传统文化”,亦即所谓的“用”。我们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正是在这样的双重意义上进行的。在本体论的维度上,中国文化是不可能被实用主义地对待的。我们只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作“生命”观,就能够保持对于实用主义的文化态度所具有的足够的免疫力,它可以足以防范和抑制这种偏颇。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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