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司法责任制改革细节实效

注重司法责任制改革细节实效

摘要:制度是有效连接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桥梁,改革的各项要求只有通过具体制度才能真正落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改革的各项措施也只有通过制度才能得到一以贯之的执行。

如何在坚持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落地生根,应当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正公信改革目标,不断深化认识、注重细节、讲求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是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自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至今,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在全国法院普遍推开,改革成果不断显现,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如何在坚持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落地生根,应当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正公信改革目标,不断深化认识、注重细节、讲求实效。

  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公信目标认识改革

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改革始终追求的目标。中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顶层设计清晰地勾勒出本轮司法改革主要是建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运行机制和诉讼制度“三位一体”的改革系统框架。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去地方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去行政化”,以及旨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莫不都是围绕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落脚点都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在“三位一体”改革系统框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凸显法官责任,直指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突出问题,既是改革的基础工程,又是改革的目标所系,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努力探索并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是司法改革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一场重构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的改革,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监督有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调司法的亲历性规律,就是明确了法院领导干部要少过问案件、多亲自办案,审判委员会要减少讨论决定案件的数量并增加审理制因素;强调司法的权责一致性规律,就是明确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问必留痕等审判及其管理监督工作原则。强调遵循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为改革中加强对行使审判权的主体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以及明晰对行使审判管理监督权的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及其管理监督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法官和合议庭独立裁判,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管理监督,发挥法院集体智慧,从而促进所有案件审判更加公正。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建立信息化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实现审判权力的规范有序运行;通过加强司法职业保障,促进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裁判权,形成“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法院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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