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帮扶教育,督促“下”的干部整改提高
“违纪通报传达后,我和妻子抱头痛哭。”襄阳市樊城区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某说,他因参与单位领导大操大办亲属丧事被免职,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为此一度感到委屈,情绪消沉。
但没想到,随后襄阳市纪委、樊城区委领导先后找刘某谈心,让其既体会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更体会到组织上的关心关爱。被调到中豪商贸城项目指挥部工作后,刘某一心扑在工地上,为陷入困境的项目全面复工排忧解难,被称为“服务企业的贴心人”。
“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管我?是否有机会重新站起来?这是大部分‘下’的干部的担忧。”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义斌说,惩是为了治,党组织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他们的政治责任。
湖北坚持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相结合,惩戒、教育和爱护干部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的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干部在受处分或处理期间,由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帮带责任人,跟踪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对领导干部,组织上在下达调整决定时,重新明确其所在的党支部,提醒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
2016年12月,武汉市通过会议形式对2014年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回访教育,3名原区委常委作为回访教育对象代表在会议上谈整改体会,在受处分干部中引起强烈思想震动。
黄石市在开展回访教育同时,定期把回访对象的表现向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因人施策提出建议。黄冈市出台制度,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分类处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则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
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使“下”的干部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大批“下”的干部知错改错后,取得了良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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