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考经济”成为骗子的天堂

别让“高考经济”成为骗子的天堂

2017年高考已经进入倒计时,在考生和家长紧张备战的同时,不少商家也瞄准了高考商机:普通的笔、蜡烛、内衣和鞋子……只要与“高考”攀上关系,都成了近期的热卖商品,不仅价格比同类商品更高,而且销量不用愁。更有甚者,连算命看风水、开光做法事等迷信“服务”也挂靠上了高考,甚至可以提供“线上服务”,颇受一部分考生家长的追捧。(6月5日《北京青年报》)

眼下,高考将至,一些企业与商家琢磨“高考经济”的事情,无可厚非,也完全可以理解。既然高考是国内第一大考,那么必然会伴随着一些“经济链条”,比如高考房、高考专用内衣、高考鞋等,贴上“高考”的标签,价格或许就能上去,但只要没有坑蒙拐骗,似乎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毕竟,高考上有诸多的限制,也有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于是有了一些“专用”的东西,这很市场,值得尊重。

但是,不是所有的“高考经济”,都是很市场的行为。有一些东西,似乎则没有那么“心诚则灵”了。比如,一些商家贩卖高考“祈福灵符”,这带有严重的封建迷信色彩,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似乎并不合适,甚至还有“提供做法视频”“直播开光过程”,哪怕是求心安,也不能过于宣传封建迷信。再比如,一些“高考保健品”,也是价格不菲,家长也觉得是“买个心安”,但我国尚未批准任何“补脑”保健食品。这就意味着,类似的保健品,有虚假宣传之嫌。

“高考经济”很火热,大家都想过来分一杯粥。这样的心态,这样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对任何的商家来说,不敢要求其“取之有道”,但最起码的法律底线,还是应该遵守的。“祈福灵符”之类宣传封建迷信的高考经济,以及把保健品宣传成灵丹妙药的高考经济……都超越了最起码的底线,有触及法律底线的嫌疑。对于这样的事情,不能只是提醒家长和学生理性消费,更要监管和法律及时跟上。

对于封建迷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其中第五条就是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条款。这就是说,所谓是在网上提供灵符,不符合相关的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至于“补脑”保健食品,《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性能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然法律有相关规定,那就不应该让其虚置。

因而,别让“高考经济”成为骗子的天堂,监管部门与法律应及时跟上。唯此,“高考经济”才是健康理性的经济,也才是高考经济最应该有的模样。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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