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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惠:未来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

张承惠 专家

张承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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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情况

截至2017年,我国共召开了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997年11月17-19日)

召开背景:从国际环境看,我国遭遇了亚洲金融危机;从国内环境看,在多年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我国金融秩序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特别是中央统一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地方政府自办金融、干预金融活动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商业银行不良率持续攀升。

重要内容:一是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剥离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为商业银行改制提供条件;取消贷款规模管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举措。同时,为配合银行改革,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就是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各自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国有四大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二是加强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由于当时还未成立银监会,所以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

(二)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02年2月5-7日

召开背景:在2001年11月底正式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以此为起点进入一个黄金时期。当时,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已经剥离完毕,进入改革的下一阶段。

重要内容:一是深化银行改革,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重点提出“必须把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此后,工行、建行、中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比如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二是明确开展第二轮农信社改革。此前,农信社的资产状况也出现了恶化的苗头,经营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决定对农信社推行第二轮改革,并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三)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07年1月19-20日)

召开背景:当时正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前夕,我国经济及出口形势较好,但有过热风险。

重要内容:一是农行实行整体改制,参照其他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经验,实行资产重组并上市。二是国开行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本次会议强调,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开行改革。三是成立政府投资公司,负责部分外汇储备的运作,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这就是后来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是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2006年,我国共发行1015亿元企业债,债券市场的融资比例占全部融资比例不足1%。也就是说,在当时,我国债券市场规模非常小,为企业融资的贡献也小。所以,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企业债由发改委审批,公司债由证监会审批,也就是开辟了一条债券发行渠道。五是做实分业监管协调机制,本次会议提出,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央行、财政部、发改委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协调配合。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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