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足少年都希望有个“曾妈妈”
“我理解的曾妈妈精神就是让社会充满善良与美好。”这是2016年底,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小峰在写给曾妈妈信中的一句话。他在信中写道:“我们每一个服刑人员都希望有一个曾妈妈,刑满后我无论做什么,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将曾妈妈精神永远地传播下去。”
“明年就要出狱了,过几天我要再去看看他。”曾美华拿着小峰的信,很期待如今这个阳光青年回归社会。
曾妈妈(右一)看望帮扶失足少年。图片来源:重庆市江北文明网
2013年,17岁的小峰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诉,曾美华担任其“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是指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人时,因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刑事诉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人。回忆起第一次担任小峰的合适成年人,曾美华说:“我记得我给他父亲打电话,对方不但不领情,反而生气地说不会来探望小峰。”曾美华这才知道,小峰的父亲是残疾人,家庭困难,因埋怨儿子不争气,故不愿意前来看他。
小峰被判刑后,曾美华主动申请成为他的“爱心家人”。针对小峰出现的种种心理问题,曾妈妈都及时给予疏导。小峰提出的合理要求,曾妈妈尽量帮助解决。
面对漫长的刑期,小峰想去未成年犯管教所艺术团学习吹萨克斯。对家境一般的曾美华而言,买萨克斯可不是一笔小钱。但她说服了一位好友愿意把儿子小时候用的萨克斯送给小峰。当小峰从曾妈妈手中接过心仪之物时,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刻苦努力,哪怕再难再累,也要学有所成。
半年后,他从对音乐一无所知到学会看乐谱,还能用萨克斯吹奏简单的曲子。一次接见时,小峰还给所有的“爱心家人”吹奏了一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在曾妈妈的鼓励下,小曾越发热爱音乐。两年过去了,他又学会了吹葫芦丝、弹吉他。他感激地说:这一切,都源于曾妈妈用爱感染他、用行动支持他,才让他在音乐路上越走越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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