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乡村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基础性地位,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乡村治理主体、客体、环境等因素的深刻变化,如何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推进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2009年初,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开始探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逐步发展形成以“说、商、办、评”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2010年起,象山县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村民说事”在全县490个村全面推广。据悉,仅2016年,象山全县通过“村民说事”化解矛盾800起,实现农村信访同比下降31%,以“民事村办”方式办理为民服务事项1.6万起,办结率99.3%。“村民说事”说通了民意、说好了作风、说出了和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由 来

西周镇位于象山县西部,全镇总面积162.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万,外来人口2万,是全国重点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也是象山县陆域面积最大、行政村最多的乡镇。“十二五”以来,西周镇逐渐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黄金期,重点项目纷纷落户,城镇建设明显改观,同时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更加复杂多元,由于土地征用、农村财务、干部作风等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2009年初,因白溪水库引水工程引发的补偿款分配问题,因村内信息不透明,干群之间缺乏信任,集中爆发了矛盾,而这也成了“村民说事”制度产生的契机。当年4月10日,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杰下村率先以“村民说事”这一方式尝试破解矛盾,村里举行现场说事会,将补偿款的每一笔去向用途摆在桌面上,当着村民的面一条一条说清楚。经过与村民积极主动的沟通,白溪水库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很快达成一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误会隔阂也得到有效化解。杰下村顺势而为将每月10日、25日定为“说事日”,通过“述、议、定、办、评”的基本程序,由村委会干部和联村干部一起,采用与村民拉家常的方式,对村里的大事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议定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落实专人办理,并在下一个“说事日”向群众说明办理情况,从而开启了“村民说事”制度的序幕。

“村民说事”制度实施以来,西周镇针对土地征用、村级财务、干部作风等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首先在4个村庄进行“说事”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镇各片区选择有代表性的33个村扩大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经过一年多时间,全镇信访量下降了53%,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1%。2010年3月,象山县党委、政府在系统总结西周镇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以“说、商、办、评”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并在全县推开。2017年,浙江省委负责同志给予批示肯定,《人民日报》以“百姓面对面、民意零距离”为题做了专门报道。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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