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2)

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2)

做 法

畅通渠道,群众说事。“村民说事”的基础在“说”。主要有两个“全”,首先是“形式全”:一是全员覆盖上门说。二是根据需要现场说。三是明确日期定期说。四是创新渠道说。其次是“内容全”:一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事。三是惠民利民便民的好事。四是扶贫助残帮困的急事。五是基层组织建设的要事。六是影响和谐稳定的“坏”事。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黄赌毒”歪风邪气,以及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等内容,村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共推平安法治基层建设。

集中民智,村务会商。“村民说事”的核心在“商”。一是干部集体商。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通报上月事项办结情况,协商本月流转单登记事项及相关村务工作,并根据议题需要,邀请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与协商。二是民主决策商。村务联席会议按照事务类别及村级组织运行制度要求,对需要经过村级组织讨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在会上商定初步意见,然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分解流转商。根据说事内容与责任分工,对村级能够办理的,由村党组织书记交办相关责任人落实;对村级难以办理的,由联村干部上报镇党委政府办理。“商”的环节作为“村民说事”一个分类整理、研究对策、分解任务的过程,自2009年以来共商议次数为9125次,其中干部集体商5127次,民主决策商2742次,分解流转商1256次,遇事多商量已经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

落实责任,民事村办。“村民说事”关键在“办”。一是全程代办。村级组织对便民服务类事项及群众生活琐事、日常家事等提供代办服务,并及时做好流转登记。二是督促交办。村党组织书记要督促负责承办的村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重点事项的办理,并在下个村务会商会议上汇报办理情况。三是镇村联办。联村干部应参加每月说事日、村务会商会议,抓好重大联办事项的流转办理,对村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形成“说事问题申请解决报告”提交镇党委,由镇党委督促有关职能科室解决。据统计,“村民说事”制度推行以来,共办理群众诉求13197件,全程代办89621件,督促交办30031件,镇村联办1232件,其中67%的议题在村解决,镇党委协调解决的占33%,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监督,村事民评。“村民说事”的保障在“评”。一是群众评价。说事村民对代办、交办、联办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不满意的应说明意见并提交下个村务会议协商,满意的则签字进行归档。二是镇村互评。联村干部要及时关注村民对交办事项的评价,办理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村干部督促联村干部抓好流转办理,联办结果作为联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评议。结合“双述双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村干部差异化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标准。同时,镇党委成立督查室,对“说事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督办,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镇成立“说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议题承办情况监督。

价 值

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一是随时可以说事,干群联系更及时。与以往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相对固定的利益表达渠道不同,“村民说事”制度设计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可以随时把利益诉求说出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和干群联系渠道。二是大家都可说事,了解民意更全面。说事内容全面、说事主体全面,这种全覆盖的说事方式让基层组织和干部可以有机会更好地了解每一位群众的诉求和意见,更好地了解矛盾隐患状况,为解决问题赢得先机。三是说事对象“立体化”,化解矛盾更有效。基层政府、村民代表、村干部都是群众可以说事的对象,这种多层次的干群对应关系构建起闭环式、三级联动的反馈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治理的立体化格局。据统计,西周镇自“村民说事”制度推行以来,67%的议题在村级解决,33%的议题在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弥补原有治理方式的局限。一是改变了原有的行政化思维,建立自下而上的民意收集机制。以往农村基层组织在主导村级权力运作过程中,自上而下行政化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比较明显,存在对一些矛盾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的弊端。“村民说事”制度通过创新形式、充实内容,让更多群众都能参与到协商治理中来,是一种有效的民意收集机制,使乡村治理渠道更通畅。二是改善了原有的层级化管理模式,形成了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以往的乡村治理中,无论是决策还是权力运作都带有层级化管理的特征,更多强调的是对政府政策的落实,而忽视了与群众的互动沟通。“村民说事”制度让村民和镇村干部能够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提高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干部听到了群众过去不想说、不敢说或到处说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改变以往对群众诉求回应的滞后性,构建了及时的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是“村民说事”制度的一大特点。针对以往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问题,“村民说事”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起闭环式的快速反应机制,以互动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较好解决了农村基层“人难找、事难办、矛盾难解”的问题。

创新乡村治理制度机制。一是实现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村民说事”制度以“敞开说”和“共同议”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了“村民说事”规范化操作图,出台了村级组织层面“五有五说”、集体协商管理办法、民主评议、定期报告;乡镇层面联合办公、专题分析、村情周报等一系列制度,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提供了规范化渠道。二是实现了对村级权力监督的公开化、常态化。与以往单纯依靠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功能不同的是,“村民说事”制度通过“说、商、办、评”的有效落实,让村务管理更加公开、规范和透明,为村财务管理和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提供了新载体和新抓手。三是实现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全面化、全程化。“村民说事”制度着眼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把集体经济发展、村民个人致富、农村面貌改善等各方面问题“说”出来、亮出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西周镇先后投入5.6亿元实施1300余个项目,35个村实施梳理式改造,创建市级全面小康村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市级特色村各1个,仅民间资金筹集就高达5000余万元,主要源自村民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促进优良乡村文化发展。一是村干部主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得到加强。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闭环办理、及时反馈,“村民说事”制度的实施让镇村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效率,在工作方式上也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干部遇事同群众商量,集思广益再做决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村民理性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氛围逐步形成。“村民说事”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吵闹解决不了问题,一切按规矩办事”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群众理性有序参与“说事”的氛围逐渐形成,村民作为创造主体、共享主体、评价主体理性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三是干部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提升。村民说事、协商解决也是基层民主实现的过程,村干部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干部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逐步提升,同时也培育了现代乡村治理的公共理性精神和契约精神。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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