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很赞成二程(程颢、程颐)的观点。王夫之认为,人的主体的能动性、有为性,可以改造人自身的命运。他说:“君相可以造命,邺侯之言大矣!进君相而与天争权,异乎古之言俟命者矣。”人不能去等待命运的安排,而应该主动地起来与天、与命争权利,自己创造自己的命运。比如当干部,做得很好,老百姓很拥护,领导看见了,当然会提拔你;我们考大学,只要你努力,一年考不上,再考第二次、第三次,总能考上,就看你能不能下定决心。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就可能造自己的命运。很多人都是因为这样做,才达到自己的愿望,达到对于自己命运的掌握。所以,人只要发挥自己的能量,坚持不懈,总能达到目的。人生就在于创造,人的命运是靠自己奋斗的。王夫之说:“一介之士,莫不有造焉。祸福之大小,则视乎权藉之重轻而已矣”。老百姓有与君相平等的创造自己命运的权利,凸显了主体的自觉。
颜渊认为,祸福都是靠自己来造的,他举了个例子,我的地里能产五百斤谷子,如果你精耕细作,就能达到;如果你不好好去种,本来可以产五百斤,也可能只产三百斤,这就是靠你的能力,所以人的命运也一样。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命是有确定性、必然性,可以预期的;运是不确定的,也是不可预期的,是偶然性的。这就是命和运的区别。所以希望大家掌握好自己的命运,将来能够顺顺当当的,有个很好的前程。
(二)古代西方思想家对命运的诠释
不仅中国人讲命运,外国人也一样。外国人对命运的诠释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认为命运是一种必然的力量,是人不可抗拒的。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说:“命运的本质就是那贯穿宇宙实体的‘逻各斯’。‘逻各斯’是一种以太的物体,也是创生世界的种子。”他认为逻各斯是神,是一种必然性,作为贯穿逻各斯的命运,亦具有必然性。“万物服从命运,命运就是必然性”,这就是赫拉克里特的观点。
第二,认为命运是由神,也就是上帝来决定的。在《伊利亚特》史诗中以天神宙斯决定人的命运。《圣经》的《旧约》是上帝和第一次和人签订的契约,《旧约》是神和希伯来人签的契约;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融合以后,产生了基督教,产生了《新约》,这是神(上帝)和人第二次签订的契约。这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现在我们看书的话,就是《新旧约全书》。《旧约》里第一章就是《创世纪》,在《创世纪》中神(上帝)造天地万物,造人,人的命运由神(上帝)安排,人自己无能为力。
第三,认为人是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的。弗朗西斯·培根说:“不容否认,一些偶然性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例如长相漂亮、机缘凑巧,某人的死亡,以及施展才能的机会等;但另一方面,人的命运也往往是由人自己造成的。正如古代诗人所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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