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40年:历史经验与未来抉择

摘要: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商投资经济的发展。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们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冲破思想的禁锢,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持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从而有效推动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商投资经济的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书写出了一幅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回顾改革开放40年,中国对外开放所走过的历程,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不断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的同时,承接全球产业转移,使中国在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的过程中推动了工业化的进程,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重要成就。

1978年中国吸收外资近乎是从零起步,到了2017年已经达到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775.6亿元人民币(折合1310.4亿美元)。利用外资有效推动了中国经济成长,助推了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国际经济竞争力。外商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扩大进出口、提供税收、增加外汇储备、倒逼改革、促进经济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40年对外开放和吸收外资的基本经验

40年来中国利用外资的经验,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们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冲破思想的禁锢,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持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从而有效推动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1979年4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1979年7月,中央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1980年8月,全国五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发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向全世界宣布了中国政府实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大步骤——创办经济特区。

由于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以市场调节为主,大量利用外资,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纳入计划经济的笼子,这使经济特区的发展走出了一条独特的道路。体制和政策的创新使经济特区在成为经济“吸引中心”的同时,保持了超高速的增长,设立经济特区的前几年,GDP每年都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迅速增长。

特区经济超高速增长需要大量的投资品,又不能像计划经济那样可以通过政府和物资管理部门直接调拨来满足特区对投资品的需求,特区所需的大量投资品就只能从市场寻找。市场包括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当时由于海外营销渠道少,无法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的投资品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且,即便有海外营销渠道,靠进口来满足投资品的需求也不见得是经济的。在这种条件下,经济特区很自然地把目光转向了内地市场。

内地市场是否能够满足经济特区对投资品的需求?当时内地的经济体制改革试验也悄然启动,特别是内地在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体制安排,为了调动国有企业积极性,允许国有企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同时,多余的生产能力为市场进行生产,并且为市场生产的投资品可以实行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高于指令性价格销售,利润增加,企业利润实行“留成”制度,部分上缴财政,部分留归企业自主支配。于是,经济特区的投资者找到国有企业,希望国有企业把为市场生产的投资品卖给经济特区,特区愿意支付高价,这样,国有企业可以得到更高的利润。经济特区和内地的国有企业一拍即合,受市场调节的国有企业产品纷纷涌入经济特区,基本满足了经济特区对投资品的需求,支撑着经济特区超高速增长。

由此,国有企业的行为方式也悄然改变,过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千方百计超额完成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以追求政绩,获得精神表彰和行政提升,而今则反过来和政府讨价还价,隐瞒生产能力,声称自己根本无法接受较多的指令性生产计划任务,以便能轻易完成计划任务,有更多的生产能力为市场进行生产,卖高价,获得更多的利润留成。由于计划管理当局是企业外部人,在与企业内部人谈判计划任务时,双方信息不对称,被说服的总是政府计划管理当局。于是,企业轻而易举地完成较低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后,开足马力为市场生产。

可以想象,长此以往,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节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低,市场调节的比重则越来越高,计划调节还能够占据主体吗?“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板块论”将难以为继。那样,还是计划经济吗?设立经济特区并推动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不得不面对这个严肃的理论问题,重新审视改革的目标和体制模式。

不仅如此,经济特区的超高速增长,还需要大量劳动力。同样,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体制下,特区所需劳动力无法通过“统包统配”的办法来满足。好在中国有的是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经济特区改革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广泛吸引人才,有些在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解放出来的农民进入特区,在城市找不到合适岗位的待业青年进入特区,在高速成长的特区中迅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获得高报酬,甚至受到重用。这样的信息在新闻媒体的宣传下不胫而走,传播到国有企业职工耳朵里,引起一些风险偏好者骚动,决定停薪留职,到深圳等经济特区去闯一闯。果然,一个高速发展的经济特区到处都是机会,人才受到重视,收入也高。于是,他们回到国有企业办手续,要求调离。有的国有企业动用行政手段卡住职工流动,不给迁户口,不给转工资、档案关系,要求交出住房。但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体制和政策,为了适应人才流动的需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临时准住证;工资、档案关系可以重建;收入高了,又有房地产市场,可以购买住房……这说明传统的用行政手段控制劳动力就业的“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已经失灵。

总之,无论物质资源的配置,还是人力资源的配置,传统的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调节都难以为继。

这时,有的学者认为:既然按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板块论”设计的改革路径发展下去,计划调节不可能占据主体,将损害计划经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回到单一的计划调节;也有学者认为:既然引进市场调节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就应该坚持这样的改革方向,即便是将来市场调节占据主体,也应该义无反顾地推进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了1983年邓小平同志的第一次视察南方。他根据亲眼所见的深圳的发展状况,作出了自己的判断:“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肯定了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改革的伟大实践。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张凌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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