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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学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百年历程(4)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6年年底,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党中央委员会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了我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开始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毛泽东同志曾说,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照抄照搬了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等体制模式。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开始我们模仿苏联,因为我们毫无搞社会主义的经验,只好如此,但这也束缚了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后来,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苏联模式的弊端,并且这些弊端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因此在1956年年初,党中央就开始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向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转移。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论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

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那么,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党的八大还提出了执政党建设问题,强调“坚持党的民主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

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创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

以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和同年党的八大制定反映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以及1957年毛泽东同志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报告等为标志,我们党开始了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并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成果。

当时,我们党比较系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1958年,毛泽东同志提出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反对平均主义,强调发展商品生产、遵守价值规律和做好综合平衡等观点。同时,我们党还提出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提出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方针政策后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没有解决好”,主要是指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的过程中间发生了失误和曲折,但是也不可否认,在这段时间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就。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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