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文化> 正文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

(本稿未经报告人审核。作者观点不代表宣讲家网立场。未经宣讲家网站同意,请勿转载。)

提要:报告从阐释文化的定义展开,并对世俗形态和理论形态的文化进行了分别论述。报告指出,文化观念上的绝对主义是片面的,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文化的先进性主要表现为制度的进步性。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先进性的因素,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要把这些先进性因素变为当代中国的文化传统。在当代中国,处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具有导向性的新问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包容性,但由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不同时代的,具有不同社会功能的文化,两者的结合一定会有矛盾。

一、小文化与大文化

文化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大问题,在日常生活和理论方面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在日常生活里,报纸也好,舆论也好,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就是文化。喝酒有酒文化,喝茶有茶文化,吃饭有饮食文化,穿衣服有服饰文化,搞旅游有旅游文化,我最近还发现了高尔夫文化,前些年丰都城还出了鬼文化。生活里面到处是文化,文化变成一个高品牌的标语了,哪里有文化哪里的品位就高。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几乎每一个学科都讲所谓文化,道德讲人的文化,搞政治讲政治文化,打仗有军事文化,宗教有宗教文化。日常生活里这样,理论领域也是这样的。至于民族,那就更不用说了。有什么样的民族,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比如满民族有满文化,蒙古族有蒙文化,汉族有汉文化,这是按民族划分。按地区,自古都是这样的,河南有中原文化,江苏有吴文化,湖南有湘文化或者是楚文化,江西有赣文化。基本上,文化无所不在。西方人说,文化是空气,无所不在,可抓呢又抓不住,谁也说不清楚什么叫文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有两个学者出了一本关于讨论文化概念的书,说文化概念有160多种。现在,估计文化概念不止200种。

为什么大家都讲文化,可是又没有任何人能明确的说出什么是文化呢?这是由文化的特性决定的。文化具有广泛的渗透性,每一个领域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给文化下一个定义,形成了文化多元化的、各具特色的定义,使得文化很难给予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大家一致赞成的定义。我只能对现在所有的文化定义概括一下,用“一、二、三、四”这四个数来说什么是文化。

“一”是讲一元化的文化定义。这个定义现在有很多人在用。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不同于自然界的东西。这是我们讲的“一”。表现在物质里面,我把它叫做物质文化;表现在人的组织和行为里面,我把它叫做制度文化;表现在人的观念里面,我把它叫做观念文化。总而言之,文化就是人所创造的一切,不同于自然界的都叫做文化。我个人是不同意这个定义的。我认为,这个概念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优点是它指明了文化是人所创造的这个特点。这个定义最大的缺点是区分不了文化与社会、文化与文明。文化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文明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观念文明。文化等于文明,文明等于社会,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思路。在我个人看来,这个思路有两个缺点。第一、它说明不了文化从哪来的。第二,它没有办法把文化和社会区分开来,它也没有办法把文明和文化区分开来。在我看来,文明和文化是有区分的。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概念,表明了社会进步的一种尺度,它与野蛮相对称的。而文化是社会结构的概念,表明社会是怎么构成的。这两个概念不能划等号。文明大体上沿着社会形态的变化,是一个前进的上升的过程,依次有封建社会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我认为文化的发展就像万里群山一样,有高峰有低谷,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是高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各有高峰,后人很难超越。我们可以说,现在的文明发展程度远远超过唐代,但谁也不敢说我的哲学思维比老子、庄子的思维水平更高。文化和文明不是同步的。所以这个定义有优点也有缺点。这就叫做“一”。

“二”比较简单。整个社会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文化是上层建筑,这就是“二”。这个定义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简单明了,指明了文化的上层建筑的性质。缺点是比较狭隘,排除了非上层建筑的属于文化形态的东西,包括逻辑、语言、技术等。

很长时期以来,我们使用的是三分法——政治、经济、文化。从马克思到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再到我们党的十七大以前,基本都是三分法,文化是不同于经济、政治的观念形态,政治、经济不等于文化,但是文化必然要渗透到政治、经济里面,这是十六大提出来的。三分法的优点是结构比较清楚,指出文化是不同于经济和政治的观念形态。

责任编辑:采编二部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