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政策的整体性改革和创新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不二选择
需要声明的是,讨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不等于关注所有农民工都要转变为城市居民的问题。我们的价值取向是,每个农民工是否想成为城市居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更关注的是农民工是否享受平等的、自由的城市化机会问题。这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和创新中国社会政策体系。
如果我们将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与过去3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做简单的类比,那么从经济体制改革中可以获得一些对推进社会政策改革的启示和经验: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渐进、分部分地进行,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乡镇企业、城镇商业包干、国企厂长负责制等,当时也不是一种系统的改革,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这样的改革逐渐累积起来,为1992年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为目标的系统性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样,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家的社会政策也开始碎步改革:从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取缔收容遣送制度、社会保障向农民工覆盖、农民工子女教育以及农民工培训等,到现在有十多年时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社会政策的全面和系统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推进社会公正,已经成为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的共识;推进城镇化,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局部进行的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全面、系统和整体的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
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是构建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的总体构想应该是建构以社会公正为机制的社会主义公民权体系,在这样的体系中,每个中国人都享受同等的公民权,不应存在性别、区域、种族、职业、户口等方面的差异和歧视。具体到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融入问题,在社会政策上要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引擎的整体性社会体制改革,使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居住权、就业权、教育权、保障权、参与权、表达权、组织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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