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关键
“信息化”和追逃责任制
分析这次行动成功的主要原因,公安部督察总局副局长王志刚认为“信息化”居功至伟。所谓“信息化”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手段,即信息化侦捕、信息化协同和信息化举报。
首先,“警方采取信息化侦查和追逃手段,综合运用刑事侦查技术,如D N A、指纹、痕迹、声音录像技术等,技术侦查技术,如电信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监控、社会资源管理系统的运用,就可以成功定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辨识其真实的身份。”王志刚特别提及沈阳公安机关选调247名情报研判能手,运用超过60种情报追逃技战法的例子。其次则是信息化的协同作战,全国有近200万民警参与行动,涵盖了20多个警种和部门,并且综合运用了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发挥区域联动。另外,公安机关还开通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对提供线索举报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当然也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时,其实有全国和地方两种版本。全国版本的《通告》要求逃犯自首时间限定在2011年12月1日,有些地方《通告》却限定在12月31日。自首时间和空间一再扩大,就是为了给在逃人员归案开启一扇更大的门。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肖承海对记者说,“‘清网’和以前追逃行动最大的不同就是形成一个经常性机制和常规化手段。”毛立新也认为,“这次公安部是下了大力度和决心的,关键在于明确了追逃责任制,给每个单位和地区制定具体指标。追逃由被动变成了主动。”
追逃难点
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管理机制漏洞、积案时间长
“清网行动”告一段落,记者昨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查询,依旧有A级通缉令逃犯18名、B级通缉令逃犯336名等一定数量的在逃人员尚在法网之外。
对于未抓获的逃犯,王志刚称主要归因于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积案时间太长三大因素。现今中国人口流动性太大,尤其是“外出务工流”和“学生流”,每年春运和大型节假日造就了全球最大规模的“人群迁移”,“犯罪分子一旦作案,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目前四通八达的交通轨道设施建设,高铁、飞机、火车都给他们逃跑提供了便利。他们还会尝尽各种方式洗清自己的身份,如办理假身份证件、通过整形手术改变容貌,甚至用变性手术改变性别……”与之对应的则是社会管理机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很多地方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和街道居委会很难对本地大量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全部排查、未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尤其对杂乱的出租房屋和城乡接合部地区的管理。”再加上警方在利用信息化技术侦查和追逃方面的滞后性,导致很多逃犯逃窜时间超过10年,遗漏的证据痕迹几乎消失干净,令搜集新证据和固定旧证据遭遇不小的困难。
毛立新对此很赞同,“逃犯在外地更名换姓、娶妻生子,他们有的经商,有的还入选政协委员,这就是我们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的漏洞表现。”他认为,单靠办案机关一段时间解决一部分逃犯并非长久之策,追逃关键还是有赖于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方面。肖承海也表示,“现在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伪装手段也越来越高,这就对社会控制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人员流动是社会的一大趋势,是进步的表现,也是副作用的一种表征。”
现实环境亦非一朝一夕可更改。面对媒体,王志刚还是规劝那些仍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能早日投案自首,“警方会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法律的大门也将始终为你们敞开。”即便是对潜逃在外的人员,“我们会遵守相关的国际惯例,并按照中国的法律和规定来保护这些逃到国外的逃犯人权和他们的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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