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军:基层选举中的

李克军:基层选举中的"满票"和"零票"(3)

笔者前些年参加的党代会和人代会上,组织部的干部将保留谁,“差”掉谁的名单私下传达给几个具有中层领导干部身份的代表,在酝酿会上,这几个代表以此为依据,发表“个人看法”,代表们都明白其中的奥妙,纷纷拿笔在酝酿名单上做好记号。2006年这次党代会,笔者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到会,发现这一“程序”有了变化:代表团的书记和组织部门负责人,直接向代表们传达上级意见,明确要求大家做好记录,不要弄错。

“强差”和“弱差”

为保证选举不出差错,并为而后的干部安排奠定基础,各级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对“差额”人选的确定颇费心思。如果安排竞争力过强的人选,即通常所说的“强差”,可能真被选上,影响组织意图的顺利实现;如果安排各方面条件太差的人选,即通常所说的“弱差”,既有损于党委的民主形象,又不便于以后的干部安排。所以,近年来各市、县安排的常委和副市(县)长差额人选,多数都是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干部。虽然他们的“落选”毫无悬念,但下次换届选举或届中出现空缺的时候,他们往往成为递补上位的首选。另外,政府副职的差额人选,需要代表联名提出,“组织上”在确定人选之后,还要动员20个代表,签名提出。尽管经过这么多环节,前些年的换届选举,仍然有个别“差额”人选或组织视野之外的人选在选举中胜出,差额人选得票数量接近组织推荐人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事后,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追查。在查不出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选举当然有效。但是过了一年半载,则要对违背组织意图当选的人员进行调整调动;对具有“小动作”嫌疑的干部则另眼相待。这样一来,一些人悟出一个道理:如果组织上没有安排,你不但不能通过选举实行职务晋升,而且得票越少越好。

所以,前些年的选举,一些“差额候选人”虽然不敢奢望当选,但还是希望多得几票。近两次换届选举,却对“得零票”感到由衷高兴,因为这样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小动作,组织上满意,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获得提拔和重用。旁人也明白这里面的玄机,不但没人对“得零票”的人看不起,反而会由衷祝贺。

尽管基层选举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都几乎无一例外地把“满票”和“零票”增多的现象作为换届选举圆满成功的重要标志加以充分肯定。但很明显,这种现象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政治生活中应有的依法公开竞争,导致了幕后私人关系运作的所谓“跑官要官”屡禁不绝;同时也影响了党代表和人民代表在选举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尽管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需要谨慎设计、逐步探索,推进节奏也不宜太快,但是,哪怕是最温和最保守的改革方案,也必须把民主选举搞得好一些,实一些。有些人主张扩大差额选举范围和比重,这固然很有道理,因为没有较大比重的差额,选举中的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就无从谈起,选举人的选择权就难以落实。但是,如果像现在许多地方换届选举这样完全把法定程序变成走过场,即使差额比重再多,也难免成为形式主义。所以,无论是发展党内民主还是社会民主,都应该首先避免形式主义,在提高真实度和有效性上下功夫。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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