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常回家看看”迈进法律大门引发的思考(4)

【案例】“常回家看看”迈进法律大门引发的思考(4)

■观点交锋

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多些反求诸己

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最容易想到的评论角度,无疑是:道德不能依靠法律来强制。应该承认,这样的观点也许并不至于有错,因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在形式上或许确有将道德法律化的嫌疑,尤其是,当其运用到具体实践之中,在大多情况下都难免形同虚设——因为,倘若果真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强制子女回家,老人实际也很难从子女敷衍式的无奈回家中获得快乐。

在对立法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议论之外,面对“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有一种常见的抱怨,那就是:我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没时间回家。于是紧接着又将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发泄一通。这是说的假话吗?当然不是。很多人常年疲于为生计奔波,陪伴父母甚至成为一种奢望,尤其是在城乡分割人口流动的情势之下。

但是,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我们对“常回家看看”做了那么多过度的阐释,却唯独不愿意反求诸己,将之视为一种对子女责任的提醒呢?这样的立法其实对大多数子女都不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因为理解你爱你的父母,不会因为你不常回家而真的将你告上法庭。因此,那些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论较真,那些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性诉苦,其实更多只是为评价而评价、为抱怨而抱怨。

毕竟,我们大多数人还没有忙到一年到头根本无暇看望甚至问候父母的地步,只要我们愿意花心思总是能够抽出或多或少的时间,而父母对子女又是那么容易满足。毕竟,确实还存在着少数不孝的子女,不是因为没有时间,不是因为没有其他,而就是因为没有这个心思,就是因为缺少照顾父母的起码责任意识。“常回家看看”入法,对于那些绝望的父母来说未免不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说到底,“常回家看看”入法根本就不是为了要惩罚谁,而主要是对子女责任的一种提醒,同时也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一种必要保护:看望或者问候父母,不仅是孝道的要求,也是法律的义务。因此,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带着质疑的眼光去做习惯性的过度阐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尽最大可能更好地去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如此则立法效果达到矣。相反,对于善待父母这样温情的话题,太过理性不着边际地忙于一些无谓的评价或抱怨,也许本身就是一种冷漠的表现。

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中国养老困局 

看望父母本是做人的基本伦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常回家看看”入法着实有些多余。但揣测立法者的动机,就会发现这条规定基于“空巢老人”愈来愈多而子女看望老人愈来愈少的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出了传统养老模式遭受的严峻挑战。    

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67亿。按国际上老年人占人口比例10%的通行标准,事实上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与这个趋势几乎同时推进的,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在此背景下,一方面社会成员的流动性增大,异地就业的青年人增多;另一方面,年青一代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增大,购房置业、子女教育和人际应酬令人疲惫不堪。受此影响,传统意义上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的家庭逐渐瓦解,子女与父母分居甚至相隔甚远的分居情况十分普遍,“常回家看看”自然变得奢侈。    

诚然,孝顺作为重要的家庭美德,不应因子女生存艰辛而弃如敝屣。面对空巢老人的精神孤寂乃至生活困难问题,子女应该尽最大可能履行赡养义务。但现实情况是,面对社会成员流动频繁、父母与子女分居成为常态、人口老龄化高峰日益临近的现实,政府部门却依然将希望寄托在“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上。进入新世纪以来,尽管我国老龄人口增加迅猛,但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投入未见明显增加,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长期未能建立。对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而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还只是一个梦想。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在传统中国,老人赡养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子女义务,而不是政府责任。这种观念不仅会增加年青一代的负担,也会影响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有悖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将养老问题纳入社会统筹和政府责任范围,不仅会使老龄人口受益,也会减轻年轻一代的负担。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探索出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早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就在《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的基础上,制定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以致力于建立“具有活力的长寿社会”,并将其纳入社会整体规划部署。     

不可否认,在未富先老的现实条件下,无论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同样,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和相关配套规定还相当粗疏,针对老年人的优惠和优待政策亟须充实完善。如果每一位老人都能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老人和子女就无须因“常回家看看”难以如愿而焦灼。政府增加对养老问题的投入,不仅是一种社会福利,也是一种社会投资。比规定“常回家看看”成为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加快以增加政府投入为核心的中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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