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方合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4)

上海:多方合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4)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关键在创新

龚维斌   

近年来,我国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新政策和新办法,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11年以来,北京、上海等 10多个省市陆续采取各种方式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大部分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试点,竞标条件和程序、监督评估办法不断完善,资金额度不断增加。三是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在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中组建大型联合性组织,并通过联合性组织对大量分散的小型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整合,形成有机联系的组织网络。四是建立孵化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登记注册等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育和快速成长。   

上述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要看到,一些探索仍是局部试验,仅限于部分社会组织,政府职能转变和对社会组织的支持有限,且带有随意性和象征性,不愿意和不敢放手发展。未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需要多方“合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需切实回答以下问题: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如何开展“双轮驱动”?有学者提出,发展和壮大社会组织,要从国情出发,一方面要通过社区组织、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改革盘活现有社会组织资源的存量,另一方面要通过发展民间组织扩大社会组织资源的增量。该看法的核心是通过体制内的存量改革和体制外的增量发展,“双轮驱动”社会组织大发展。其优点是立足国情,平稳发展,但问题在于如果“双轮”平均用力,特别是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就可能重新陷入旧体制而难有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是实行增量改革,做大增量,以外围突破倒逼体制内改革,最后形成双向互动关系。也许,经济领域的改革经验,能够为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发展社会组织提供一些借鉴。    

二是社会组织正负功能如何平衡?目前,对社会组织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有人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担心社会组织发展起来以后,会与党和政府争夺资源、争夺群众,甚至分庭抗礼,威胁党的执政地位。他们放大社会组织的消极作用,看不到社会组织的积极功能,看不到社会组织发展是大势所趋,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采取“关门政策”和“鸵鸟政策”,口头支持,实际设限。在“单位制”解体,市场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社会流动大大增加的今天,传统社会组织形式已不能适应人们需要,社会面临再组织化的任务。要顺应这种形势和要求,就必须因势利导,以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智慧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补齐社会体制改革这块“短板”,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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