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2)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2)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核心提示:《决定》总的指导思想就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基点,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决定》 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高书生 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

意识形态管理的一大创举

文化体制改革10年,大量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已转制为企业,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增加,使宏观管理的对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主要是文化事业单位,现在主要是文化企业。微观改革上的“破”,倒逼宏观改革上的“立”:管理手段要丰富,管理方式要创新,管理体制要完善,与微观改革相呼应、相对应、相适应。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就是改革、发展和管理三位一体联动的体现。

受习惯性思维影响,过去总是以为文化企业不好管理,只有文化事业单位才可靠。与这一认识相关联,常常会把市场和资本、导向对立起来看。不同于工商企业,文化企业是创作生产精神产品的,是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这一特殊性要求文化企业必须自觉地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充分体现文化企业的特殊性,文化体制改革过去曾进行过积极探索,一是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把管资产与管人、管事和管导向结合起来,为意识形态管理增加了一种新手段;二是文化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要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制度安排,包括设立编辑委员会,在内容生产上由总编辑把关。《决定》提出特殊管理股制度,在文化企业内容生产上又加了“一把锁”,为在特定问题上行使“一票否决权”提供了制度保证,是意识形态管理的一大创举,必将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前迈进一大步。

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看,宏观管理要建立更牢固的微观基础。意识形态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底线。当前要进一步调动文化企业的积极性,使其在内容导向上切实负起责任,实现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文化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在内容把关上强化自律,最终形成宏观管理微观化,党委、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决定》 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祁述裕 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

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文化产业要不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认为同样需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就必须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很重要的就是促进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对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来说,不同文化产业管理部门职能相互协作、相互渗透同样是大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对文化的理解要从“小文化”拓展到“大文化”,从更宽阔的视野去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三中全会在谈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提出,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这是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理解。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把握两者的不同点,而且还要看到两者的交叉点。就是说,公共文化服务不能由文化事业单位独家包办,要引入竞争机制,使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做到社会化。这也意味着经营性文化企业同样可以参与公共文化产品服务。

三中全会提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来说是一个机制创新。我认为,这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通过试点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要设立章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这些文化事业单位不再是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而是独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的主体,以确保其运行规范、透明、有效率。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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