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副主任):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去行政化”的问题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中的一个部分,是这些年来事业单位改革“政事分开”原则的延续。
去行政化,简单说,就是淡化直至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尽可能突破行政机关的束缚,突出行业、职业的主导地位,突出专业、学术生长规律,突出其公益性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政府要“放权”,减少直至取消对事业单位的直接控制,使事业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权,通过“自律”实现自我监管;另一方面,事业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强调“去行政化”的同时也要突出固有的公益责任。这也是三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就你父亲的问题来说,综合一些地方的改革试点情况,基本实行校长职级制,通过定期考核,依据综合业务能力分多个职级,并结合聘任制、任期制、校长交流制来代替行政任命。如果改革顺利,实现了去行政化,在我们现有的官员选拔机制中,校长向政府官员转型的通道确实会受到影响,但至少目前还没走到这一步。将来如果随着官员选拔机制的完善,特别是配合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采取多种方式来扩大政府官员选拔范围,你父亲面临的机会可能比现在要多而不是少了。
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对个人有何意义
刘国亮(四营十连上士):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我现在是一名士官,下一步可能会转业复员回到地方工作,很有可能到混合所有制企业打工,可能遇到企业员工持股这方面的问题,我想请专家帮我辅导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先做一些这方面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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