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的“靴子”应尽快落地(2)

大病医保的“靴子”应尽快落地(2)

核心提示:如今国务院医改办这一纸通知意在加快其步伐,“6月底前”的硬性时间表也能敦促、倒逼各地加快大病医保试点的节奏。众所周知,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推出大病医保,是医改纵深化推进的方向,能弥合“基本医保”与“大病医疗经费”之间的缺口,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负担。

如今国务院医改办这一纸通知意在加快其步伐,“6月底前”的硬性时间表也能敦促、倒逼各地加快大病医保试点的节奏。这无疑对接了公众心理预期,也标志着我国医保层次从“广度发展”到“深度发展”有了更充分的政策驱动。

众所周知,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推出大病医保,是医改纵深化推进的方向,能弥合“基本医保”与“大病医疗经费”之间的缺口,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负担。然而也应当看到,它的“落地”并非易事,势必面临一系列操作难题:大病医保资金怎么统筹?如何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诸如此类的问题考量着配套机制的补全,亟需多方联动、精密设计。

也正是因为政策衔接、经费保障等难题,部分地方酝酿已久,大病医保仍未着地。以北京为例,大病医保方案由于分歧多而几度流产,直到今年1月1日才在筹资水平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从中不难窥见,试行大病医保,并非“趟小河”,需迈过“深水区”。

大病医保是现有医保体系的增量扩容,必然关系到诸多存量关系的调适。比如鼓励保险业提供异地结算,就是针对人口流动频繁的现实,这很难靠商业机构“单边行动”,还需要构筑跨地域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说,大病医保从“宏观设计”走向“细则完善”,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比例、平衡政府调节与市场运作等方面下足功夫。

对地方而言,则亟需执行的技巧性。就目前来说,相关意见虽然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要求,但是在“大病”种类、报销流程上仍未见详则。具体操作层面给了地方不小的自主空间,也给其抛出“怎么避免善政走偏”的难题。各地理应借“全面试点”契机,积累经验以促使政策渐趋完善。

大病医保的“靴子”应该尽快落地,而在“全国试行”的节奏中,它也能拓展保障体系的容量与深度,通过供给看得见的“优惠”兑现其善意初衷,实现医保服务的切实升级。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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