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体制:能否成为其他国家的学习模式(3)

中国特色体制:能否成为其他国家的学习模式(3)

猜想二:竞争(仍然)比所有制更重要。

为什么说“仍然”呢?竞争比私有化更重要这一猜想是在早期的转型经济体的特定条件下提出的。人们争论说,将私有化作为一种优先考虑,既会带来高昂成本,又具有误导性,因为关注竞争力的形成要重要得多,它是改变行为与提升效率的驱动力。在中央计划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被忽视。于是,在数以百计的不同的市场中,新加入者只要其产品的种类和花样与顾客的需求相匹配便能获得回报。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经验证明了这一点。然而,这只是“早期的”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未来阶段”的经济状况。

事实上,猜想二在新的大环境下看起来很有力。前一个猜想谈及的是国有制,但很重要的一点是这是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国有制。中国的决策者们在所有以国有制为主导的部门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在中央政府垄断的部门,至少存在两家相互竞争的企业。当然,这与自由公平的竞争还相去甚远,只能被叫作“有限制的和受到管控的”竞争。不过,它足以打破国企管理者们过安逸日子的想法,迫使他们提高其业绩。很难想象没有了竞争的激励,中国国有企业该如何生存。

重申一点,中国模式可与“华盛顿共识”的模式形成对比。对于“华盛顿共识”的一揽子政策而言,对竞争进行管控是要受到强烈谴责的。从“华盛顿共识”的角度看,私有化以及管制的重要优势之一恰恰是政府不会将其对市场结构的先入之见强加给本国产业。彻底改变商业模式与产业结构是极有可能大幅提升效率的,但这只有在政府停止直接管控市场后才会发生。这是一个有力的观点,但是建立一个能够达成公共目标并与市场维持轻度接触的强势监管机构是困难的,这就削弱了上述观点。中国确实存在市场监管机构,例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与中国民用航空局,但这些监管机构仍然受到那些直接运营大型企业的强大利益集团(之前是官僚利益集团)的影响。毫无疑问,中国没能建立起有能力的、公平的监管机构,不过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经验可能更具有象征意义。“华盛顿共识”指出建立一个权威的、独立的监管机构是最佳做法,但这一点几乎很难实现。监管的独立性不仅依赖于强有力的法律体制,还需要专业技能与影响力方面的资源,它们使逐步建立起监管机构的可信度成为可能。在中国出现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低效或失败的监管方案的典型体现。中国的不同之处是,独立监管机构的失效在一定程度上因激烈竞争环境中国有制的持续存在而得到弥补。

竞争肯定是中国成功的关键驱动力之一。它与市场规模息息相关。中国的区域性市场总体来说对来自各地的产品开放竞争。长期以来,中国研究的分析家们认为中国国内市场竞争的规模十分重要。最重要的当属钱颖一对“M型的层级制”(M-shaped hierarchy)与“市场维护型联邦制”(market-preserving fiscal federalism)的经典分析。若我们在众分析家的观点中寻找最低限度的共同点,就会发现他们都回归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中国已成功地培育了一个竞争激烈的国内市场。虽然中国领导人在意识形态上并非一定要促进竞争,但他们对市场中的垄断现象极为敏感。于是,众多中国领导人都在实践中避免过于强大的市场势力的形成。

更广泛的一个问题是中国的规模是否也为某种程度上的政治竞争创造了条件,即便是层级制的威权主义体制中的政治竞争?与规模更小的经济体不同,中国的政治体系被迫要认可多个利益集团与权力争夺者的存在。中国领导人表现得看似掌握的权力并不强大,并且依赖于出色的经济表现。这与下面这种政治体系的对比十分明显,该种政治体系可以为了单一的、范围狭小的小集团的利益而团结起来,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就是这一体系中的例子。毫无效用的政策与极端的腐败通常会导致对领导者个人的严重挑战。中国实行错误政策或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并不比其他国家低,但其程度也许会因为政治竞争带来的挑战而有所限制。

猜想三:公有制可用来开拓市场力量和产生用于投资与生产公共产品的收益。

该猜想与之前的论点存在着紧张关系。虽然某些竞争避免了垄断势力的剥削,但竞争的局限性却保证了大型垄断集团的利益。总体来说,我们认为市场中竞争者的数量与盈利水平之间存在着联系:市场主体越少,利润越大。单一的市场参与者(纯垄断性市场)可以产生最大的利润;只有两三个参与者的寡头市场产生的利润仅次于前者;如此等等,直到市场有“众多”参与者时,所有的超额利润会随着竞争而消失。这一理论上的概括依赖于对竞争者的行为作出假设的反应函数(reaction function)。如果市场参与者们选择打一场持久战,则这一理论概括不再成立。

中国的经验证实了寡头市场能获得更多的利润。由于中国市场的结构已经趋于稳定以及中国的经济繁荣发展,大型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也随之急剧增加。当企业管理者变得“过于竞争化”——通过激烈的竞争与价格战,威胁到了行业的盈利能力时,政府人事机构的官员就会进行干预,在相互竞争的企业之间对管理者进行重新洗牌。这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抑制了他们对于肆意竞争的狂热,并提醒着他们政府才是所有竞争性垄断企业的终极控制者。如此一来,中国的决策者能够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重建市场,并使整体的盈利能力维持在较高水平。

当然,自跨过1995—1997年的低谷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一直在急剧地持续增长。数据显示,直到2007年,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猛增。所有国有企业的利润(包括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从2003年至2007年大幅增长,其GDP占比从28%一跃成为42%。在同一时期,中央国资委下属企业的利润(包括国有通信、运输与服务企业,但不包括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涨速更快,GDP占比从22%增至40%。这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遭遇金融危机的国有部门的状况大相径庭。

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国有企业盈利能力的转变源于多种因素,并非只是因为政府的市场调控。在90年代后期,中国关闭了数以千计的亏损企业,通过大幅度降低损失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2002年之后,全球自然资源价格的上涨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出口激增造就了中国经济的周期性繁荣与国企利润的飙升。反过来,2008年其利润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的衰退的严重性可能表明2007年的一部分激增的利润是不可持续的,属于全球经济周期性现象的一部分,而中国的国有企业充分暴露了这一点。中国政府有能力调控竞争,但却不能抵挡或反转整体的市场趋势。确实,这一市场调控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它建立在之前讨论的竞争性市场基础之上。否则,过度的政府操控会扼杀作为中国经济成功基础的市场运行。对中国来说,要发扬市场经济的优点就必须同时遵守市场规律。

尽管2008年的利润骤减,但很明显的是,这些受到部分保护的国有垄断企业已做好充分准备以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在所有国家,政府会向资产负债表突然急剧恶化的企业提供援助。政府会优先援助那些与政府和政治家们关系紧密的企业,这一点不足为奇,在中国也是一样。在2009年初,中国国资委已经向国有航空公司与电力企业注入资金。国资委之所以能够迅速作出反应是因为其拥有一笔来源于下属企业的资金。在2009年,大量的资金从国有银行流向投资项目,并不成比例地流入大型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部门比私有的自由市场更早地趋于稳定。很明显,构建市场竞争的能力在面对经济危机时可能是潜在的优势,但也可能会使中国陷入陷阱,尤其是在政治家们被说服而更倾向于支持国有企业的时候。

恰恰因为构建竞争涉及竞争目标之间这种微妙的平衡,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他国家没有能力去复制中国的经验。同样,发挥影响的是国家的规模。中国的巨大市场为两三个大型央企提供了发展空间,而只给外资企业或创新的国内混合所有制企业留下一小块市场。很少有其他国家拥有如此巨大的国内市场。如果缺少中国市场那样的巨大的竞争潜力,那么花在构建竞争上的努力很可能会沦为简单的包庇与保护。对于规模更小的经济体而言,对外开放的承诺可能更多停留于纸上,它们在区别对待各部门及其开放程度方面的能力弱于中国。此外,中国国有企业整体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什么影响?盈利十分重要,因为国有企业的利润,加上恢复正常水平的预算收入,使投资高涨,并刺激了中国经济近期的繁荣增长。这就引出了下一猜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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