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体制:能否成为其他国家的学习模式(6)

中国特色体制:能否成为其他国家的学习模式(6)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提出问题时,马上又会遇到另一个问题:中国发展模式迄今为止最显著的特征是什么?中国拥有一个威权主义的政治体制,它在过去30年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向前演进。中国对这一威权主义体制的特征进行了调整以巩固该体制、减少制度损失,同时集中关注于经济目标。通过数十年的修补与调整,这一体制在避免灾难性后果方面表现十分出色,但这也依赖于不确定的、极其特殊的政治环境。中国运用同样的市场化方式来减少政府失效的发生,即循序渐进地进行反复试验,但这一渐进的过程并不是随机的或偶然的。相反,为了使该体制在追求经济增长中持续发挥作用,中国对该体制一直在稳步进行调整、加以修复、给予关注并实施重建。

在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下,政府的管控无处不在,政府在当代中国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重要性却很少被提及。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不可能像“华盛顿共识”敦促的那样“远离市场”。相反,必须彻底重建政府机构。从根本上说,中国模式就是为政府部门“重新设定目标”并对其予以“激励”。为政府部门重新设定目标这一观点是有着合理的、充分的依据的。运行良好的机构拥有有价值的组织与人力资本,在转型中应该对其加以利用,而不是将其丢在一边。另一方面,现有的机构作为利益集团也可能会阻碍经济发展,例如它们无法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所以,应尽可能地为政府机构重新设定目标。

在“重新设定目标”的同时,也要对政府实行“激励”。中国在市场化进程中针对其政府官员实施了强有力的激励机制,这也意味着激励机制与促进经济发展是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需要进行年度考核,他们最高可以拿到100分,其中超过70分是根据经济发展的成果而评定的。官员的年度奖金和职位晋升也基于这一评分。此外,上文简单提到了中国对部分群体的致富持相对宽容的态度,这意味着实现了经济增长的地方官员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建立起人脉网络。官员们面对的是一个高度不对等的整体激励环境:例如进行投资时,风险被较大地分散给了社会,而决策者们却可以分享和瓜分成功带来的一部分收益。一方面,对于误导性的、造成浪费的发展计划没有相关的惩罚机制,另一方面,对于高层的奖励却是相当可观的。当地方领导那些雄心勃勃的计划存在的缺陷暴露时,他却已经获得晋升而调离该地区了。

这种激励性的层级制有可能会导致灾难性后果。预算软约束、误导性的和造成浪费的项目以及普遍的腐败问题都可能根源于这种激励机制。当然,所有这些问题在中国的大环境下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些问题也因为共产党所掌控的这一威权主义层级制所具有的监控作用而得到控制。实际上,威权主义制度与政府机构内部的激励机制之间存在着互补性。我曾提出过一个观点,即可以从不同的意义来理解这种互补性:当自由市场被引入威权主义制度时,只有强化那种服从于层级制的激励机制,该层级制才能存在下去。在中国,该层级制的最高层通过加强该层级制内部的激励机制来应对新的市场机会的出现。否则,该层级制将会因一连串的缺陷而遭受打击并走向崩溃,就像前苏联一样。这样的制度崩溃可能会导致经济的衰退。

上述互补性还存在另一层意义。该威权主义层级制形成了一种异常强大而无处不在的监控体系,它使得该制度能够在存在腐败与谋取个人利益的动机的情况下继续运转。我们推测这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也是最明显的,共产党通过对其官员的管控与考评,形成了一种额外的、极具干预性的行为监控手段。中国共产党的监管使其能够准确区分体制中的不同行为,而其他大多数国家却很难做到这一点。虽然这一能力因监控机构内部的腐败而被削弱,但这种能力仍是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缺乏的。第二,威权主义机制能够在不同的行为领域之间作出清晰的区分,从而能够将某些领域设定为禁区,而开放另外一些领域的竞争。由于该体制拥有直接下达命令与进行管控的能力,所以就无需费劲地去寻求一种适用于所有领域的统一规则。第三,也是最后一点,中国共产党明显有能力运用其等级命令关系去加强、甚至代替那些名义上的规则以及那些为重组后的政府机构设立的激励机制。

中国在改革时期同时加强了其激励机制和层级制。中国现行的层级体系已经得到革新,变得专业化、规范化以及更强大。我们不能说中国没有实行政治改革,相反,已发生的政治改革形成了一个在效率方面焕然一新的威权主义层级制。结果是在该体制中,市场激励机制和行政监管都异常强大。该体制内部存在着紧张关系。政府官员与管理者们拥有众多权力并会面临巨大诱惑,但他们也同时服从于强有力的监督并会面临严厉的惩罚。既然具有这些特征的威权主义层级制仍然是中国独有的,那么,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经验可能并不具有太大的普遍意义。

结论:可持续性与发展

中国的体制将继续向前发展,因为它面临的环境急剧变化着,并且体制中的行为体也清楚不断发展的必要性。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直接影响将会强化该体制的现有形式,并暂缓进一步改革的步伐。这是因为现有体制具备的迅速反应能力及其提供的直接控制手段在当前的危机环境下会带来好处。但当世界从危机中脱离出来以后,中国的发展模式会因为经济和社会两方面的变化而面临巨大转变。首先,中国会很快达到经济增长的转折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将不再会是那种由工业化以及从农村向城市的转型所主导的经济模式的追随者。第二,中国经济的绝对规模与复杂程度需要进一步对该体制的关键因素进行调整。

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能够走很多捷径。经济飞速发展的实质是迅速地将劳动力从落后的农业领域转移到现代化与半现代化的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就能效仿西方与东亚的先发国家的经验。指出这一点并非是要贬低中国取得的成就。虽然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可以走这样的路,但它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通过更迅速和更彻底的转型获得了成功。但中国的特殊模式是在应对那些特殊的挑战中形成的。一旦决策者对经济增长充满信心时,就会相对容易地了解需要建设何种基础设施(哪些高速路或哪些码头)。此外,只要投资力度得以维持,从而将人们从农业领域转移出来,安置在城市中,并给他们配置好新工作所需的生产机器,那么经济的增长潜力就会十分巨大。

中国的这一发展阶段差不多要结束了。到2007年底,中国只有40%的劳动力依然工作在农业领域。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数量在下降——在2002年至2007年期间,大约7500万人离开了农村,而其相对数量可能更大。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过程并没有彻底结束,事实上,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之后,这一现象出现了暂时的逆转,但中国的农村已经被改变。农业已越来越成为老年人的行业,而大多数年轻人早已离开了农村。这一大规模从农业中撤离的进程也即将结束。当这一现象发生时,匆忙建设基础设施的需求会减少,而提高现有生产部门的效率与创造力的需求会增加。比起未来的挑战,中国现有的机构与战略更适合用于应对早期的挑战。中国的经济正在走向一个结构性转折点。

随着中国经济走向转折点,中国政府也发现它现在所管理的经济在规模上与之前截然不同。国有垄断企业正在成为全球性的企业巨头。其他领域迅速扩张,私有企业比国有垄断企业之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发展得更好。未来的一种可能性是现有的各国有企业会被重组为一种透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上市。市场能够更好地给这些企业估值,并对各管理者队伍的相对效率与表现作出评判。国家将把部分或全部股权转交给具有竞争力的财富管理者,它们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养老基金,也许还包括投资银行,同时国家还会在公司内部更加彻底地重建针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国家所有权的实施将不再主要通过国资委来进行,而国资委将变成众多社会资产持有者之一,其绩效与报酬的评定也将以其他资产管理者作为标杆。

但为了朝这个方向发展,共产党必须默许对其功能在性质上进行重新定位。共产党必须承认,“一股一票”的原则真正意味着对董事会及管理者的任命最终是由权重不同的股东来决定的,而不是由代表占据主导地位的政府股东的党组织来决定的。这一变化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也会是前所未有的。如果中国企业决定采取这一办法,那么这就意味着我们可能会继续看到政府扮演重要角色,但是这种角色会更加多样化,而且是在一个市场化程度相对更高的环境中发挥其作用。

有必要将处于实施产业化政策高峰时期(20世纪60、70年代)的日本提出来进行一下对比。相比而言,日本市场向对外贸易开放的程度要低得多,更关键的是,日本基本上对外商投资是不开放的,这与当前的中国形成了鲜明对比。而日本又地域狭小,因此其结果就是决策者们主要依赖于直接的行政指导,以及官员迫使数量有限的大型企业之间展开“协商合作”的能力。在当今中国展开这种非正式协商的可能性很低,因为它涉及的企业范围广泛而又多种多样。于是,尽管当今中国国有制的规模更大,但与日本实施产业政策的全盛时期相比,中国在更大程度上由市场所主导,并且在干预特定产业的发展结果方面更少采取主动。中国的国有部门可能会继续按照这一独特方向发展,形成一个比日本更开放、更具“金融色彩的”发展模式。即使政府毫不犹豫地进行干预并不时插手,但最终结果是市场会吸收政府干预带来的影响并以价格或其他市场信息的形式来传导这种影响。

过去人们曾对市场原教旨主义与“华盛顿共识”错误地予以肯定,现在毫无疑问,全世界都正在理智上从这种错置的肯定中脱身出来。与此同时,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政府重新在经济中发挥积极参与者和干预者的作用,至少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是如此。这两个相互交织的明显变化之间的联系表明,“华盛顿共识”正在被关于世界的不同观点所取代,尽管最初的变化其本身主要是从务实的角度来适应环境,而不是要采纳一整套新的原理。诚然,现在说形成了某种共识还为时尚早。因为事实恰恰是还没有形成共识。经济学家们关于中国发展模式的主要原理与经验令人吃惊地缺乏共识。像“斯彭斯委员会”这样的一些组织努力想要给新的共识下一个定义,这种努力是受到欢迎的,而且它们的定义肯定优于“华盛顿共识”,但是它们所定义的新“共识”却与20世纪50、60年代各种援助机构提出的旧的发展共识极其相似。我们不应该因为这种相似而去否认或诋毁它们的贡献。毕竟,重新证明古老的真理与发现新真理一样具有积极作用,但它也确实说明中国发展经验的特殊性应成为一个被更多关注的问题。我们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学习到的哪些经验能让我们避免50、60年代的发展模式的陷阱?中国发展模式的哪些特殊性使其避免了诸多可预见到的问题?中国的成功在何种程度上与其保持威权主义体制这一点相关?只有在我们以更大的信心解答了这些问题之后,才能够谈论“北京共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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