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的是什么?是国资退出控股难度大、成本高。为什么?这个主要是国资控股。我们有一个管理文件,叫做《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这个是国办转发的一个文件,提出国有企业改制仍然为国有控股的,原则上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支付经济补偿;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导致国资不再控股,应当对职工进行安置补偿,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民间资本为什么不愿意参股?他认为现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之下,民资参股之后,这个混合所有制企业活力不足。刚才讲了,一个是决策链条长,企业对市场反应慢,那么就失去一些能力,这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因为是政府控股,这个企业重大决策都要一层一层审,经理层要审,董事会要审,监事会要管,党委要管,最后国资委还要管,很多决策是非市场决策,特别是一些企业应该承担的风险没有人敢承担,这样很多事情做不成。民营资本认为在现在的管理体制下,它一般不愿意参股,除非是一些垄断性的行业比较好的项目,多数情况下它参股积极性不高。
关于企业活力的第三个问题是公司治理的问题,这个问题跟大家的工作更加密切相关,公司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解决好公司治理,既要解决内部治理问题,又要解决外部治理的问题。所谓内部治理,包括内部的结构和相关的制度。最难的是外部治理,因为一个企业它要有效治理的话,依赖于外部的市场、法规、文化。内部治理的话,我们现在已经基本上知道了,董事会建设是核心。董事会建设,包括它的结构,包括它的决策、流程等等。外部治理的话,刚才讲到是市场、文化、法规几个方面,市场包括经理人市场、控制权市场、中介市场、信用市场等等。我们研究国外的公司,它为什么能够有效地运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市场比较完善。而我们国家这个市场还不是很完善。第二个就是法规。我们的法律应该说还不够细致,还不够完善。比如说董事他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他没有尽到责任应该受到什么处罚等等。还有文化,如果是一个人情社会,很多时候由于人情做出一些决策等等。
股东会的权利,《公司法》说的很清楚,我刚才也讲了,在我们国家,给股东赋予了比较大的权利。董事会的权利,这个也是很清楚的。董事是重大事项的决策,这个也是清楚的。这是董事会的权利,不是董事长的权利。我们再看看董事长有什么权利?实际上我们国家《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长的权利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对他享有职权的行使也缺乏进一步程序性的规则与保障。具体来讲,董事长权利有几项:一个是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三个选项之一,一个是董事长,一个是总经理,一个是董事。第二,对内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第三,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第四,签署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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