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个企业如果取决于个人的话,这个企业是没有前途的,是很危险的,一把手文化在中国影响非常大。在中国的国企里面,董事长为什么通常被认为是一把手呢?有几个原因:第一个,股东,特别是政府,它是希望有个一把手,他好管理,他有什么事直接交给一把手,一把手执行就行了。如果是董事会还要讨论,那么政府有很多意图可能实现不了,实际上这是政府管理部门揽政的一个结果。这是一个原因。第二,等级观念。在国有企业里面,我们还存在行政级别。要确定行政级别的话,那么就得有领导一级一级往下表,这是第二个原因。第三个原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一般是法定代表人,这样的话,他有签字权。所以在中国的国有企业里面,董事长是一把手也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这是我们看到国有企业由于公司治理不完善出现的很多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矛盾,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矛盾。
上海市之所以在它的《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里面提出来要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他也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和的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们也做了一些研究。我们觉得有四个方案可以选择。第一个方案,明确公司CEO。在我们国家《公司法》里面没有这个概念,这个在西方国家广为应用。CEO对公司进行负责,CEO可以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如果董事长的话,那么总经理要服从董事长的领导。如果是总经理的话,那么董事长就回归到董事会召集人的角色。第二个方案,利用公司章程或者是董事会决议明确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利边界。因为《公司法》虽然给了一个大致的边界,但是还不清楚,可以利用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在进一步明确。第三个方案,董事长为外部董事,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我们看到有一些企业已经这么做了。第四个方案,董事长兼总经理。这样的话,可以解决现在广为存在的领导层打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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