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然而,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却不能准确把握“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内涵和要求,存在种种扭曲、畸变的价值取向,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坚决破除。
利己主义的价值取向。“为了谁”,是价值观的核心问题。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当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能够自觉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却不能摆正个人利益同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错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事当前先想着自己能从中捞点什么,一心只想着个人升官发财,甚至对群众索拿卡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从而蜕变为榨取群众血汗与财富的“吸血鬼”。这种利己主义的价值取向,在“为了谁”这个根本立场问题上,严重背离了党的政治本色,已经使自己站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也就丝毫谈不上了。
“官本位”的价值取向。“我是谁”和“依靠谁”,也是价值观的核心问题。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然而,多年来“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根深蒂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官”位的高低决定着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尊卑,“有权就有了一切”,从而把是否有利于提升自己的“官”位作为衡量从政工作价值的唯一标准;有的党员干部民主法治意识淡薄,迷信权力解决问题,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党员干部将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关系化、庸俗化,热衷于搞权力经营、权钱交易和编织关系网、人情网。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上述种种官僚主义的价值取向,必然使他们日益脱离群众,也必然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遭到人民群众的痛恨和唾弃。
片面追求所谓“政绩”的价值取向。政绩观问题,即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追求什么样的政绩、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式创造政绩等问题的看法和态度,直接反映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员干部价值实践思维的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价值标准,不断创造出能够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然而,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发生了偏离和错位。他们把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作为创造“政绩”的价值目标,把是否能够获得上级的赏识和认可作为衡量“政绩”的价值标准。有的党员干部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提拔重用,千方百计追求那些能够尽快引起上级领导注意的,看得见、摸得着,能够“显山露水”、具有“轰动效应”的所谓“政绩”,却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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