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

2007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①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提生态文明建设。报告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②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则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决定》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③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在其政治报告中反复提生态文明建设?何谓生态文明?为什么提到生态文明总与环境问题相联系?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有何关系?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本文就这些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生态文明的概念、科学内涵及基本要求

何谓生态文明?从现有的研究看,学者的认识不尽一致。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创建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④也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这种生态文明,是特定时期和地区中的总体文明,既包括以人与自然及人与人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协调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理念与价值取向,也包括丰富多彩的环境生态保护活动及其物质成果。⑤还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与野蛮文明相对,是指在工业文明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用更文明的态度对待自然,不野蛮开发,不粗暴对待大自然,努力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认真保护和积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⑥

尽管定义有别,但不难看出,学界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达成共识:生态文明要求人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共生共融的关系;生态文明要求人类从行为上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文明是一种总体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等文明类型的总和。

我们认为,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利用客观物质世界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同时,尊重自然规律,尽量避免或克服其活动对自然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品质,保障可更新自然资源的再生条件以及维护环境正义等方面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从人类的发展历程来看,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

文明的主体是人,文明的递进反映的是人对自然的改造和对自身的反省。人类文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原始文明,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人类盲从于自然,人类依靠集体的力量和简单的狩猎与采集活动维持生存。第二个阶段是农业文明,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使得人改造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但人与自然的关系总体上还是人类顺从于自然。18世纪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的现代化,人类文明步入到第三个阶段——工业文明。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在这一阶段,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达到极致。不过,就在工业文明给人类社会带来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同时,生态危机不期而至。生态危机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我们,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人类现处的生态环境已无力继续支撑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需要一个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应当调整以往人与自然相处的方式,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由此,生态文明的概念应运而生。

可以说,生态文明源于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对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反思。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则作为“绿色文明”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更高层次和未来方向。

从前面对生态文明的简单描述可以看出,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是要求人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类不能仅仅把自然界当作自己的征服对象和经济活动的原料库,而应当将自然界当作人类的朋友予以精心呵护,为自然界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人类的发展应当坚持科学发展。所谓科学发展,就是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发展。人类应当努力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反对掠夺式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反对将自然界作为消纳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质的场所,实现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相协调。

生态文明相对于工业文明,最显著的特征是强调人类对自然界的尊重,要求人类的经济和社会活动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依存、共处共融;人类在利用自然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不得随心所欲,要对自身的发展需求进行适当地限制。

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无处不在,“天人合一”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有天然的契合性,为生态文明的实现提供了哲学基础和思想源泉。作为工业文明的迟到者,中华文明绝不能错过跨越式发展生态文明的契机。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开始在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进行理论探索,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新的理念。2007年,党的十七大在深入分析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生态资源环境现状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要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党的十八大集大成地对过去二十年党和政府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作出了总结和升华,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这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走向的顺应,是对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和人民群众期望的准确回应。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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