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进入法治新时代的思考(7)

核心提示:建成一套成熟的、既体现人类民主法治共同价值、又具有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特色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既具有“良法”的品格,又体现“善治”的内涵,能为世界各国信赖、人民向往,具有先进性、文明性和可借鉴性,中国就真正成为世界强国了。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与措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六大任务,体现在六个领域。

第一,科学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其中,让我记忆犹新,感觉特别振奋的一句话是,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我前面提到过“良法善治”,关键在法要良,良的关键就是确保立法的质量,要让一个法律是科学的、民主的、经得住历史和实践考验的。那么,怎么才能够制定出这样一个良法呢?在文件中讲的非常详细,比如说专家参与立法,搞试点,如果一部法律整个通过有困难,可以对这个法律单独的某一条款进行表决等。这都属于科学立法的范畴。民主立法的范畴就更是如此了,就是立法并不只限于立法机构的立法权,应该开门立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学者以及第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此外,还要坚持推进立法制度创新,切实提高立法效率。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坚持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高扬宪法权威。

第二,我国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成,但还要发展、完善,最典型的就是编撰民法典。过去我们立法,在民法方面有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先零售,后批发。我们先有了《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民法的几大块都齐备了,最后将其整合在一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表现在方方面面,既表现在行政立法,还表现在行政执法,还有就是行政权力的梳理,就是所谓政府权力的清单。一个社会好不好,关键在政府,因为权力在政府,公权力能不能够以尊重和保护人权为目标、为崇高使命,这一点非常重要。换言之,公权力就是要为人民服务的,不能随便滥用。“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就是要堵死政府滥权的可能性,让其依法行政,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习总书记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重点说了司法,里边有很多的亮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一个崇高的目标。

第五,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街道、各居委会、社区,在这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好的文件出来,要想很好地推行下去,确实需要每一个法律人、政法工作者和法治工作队伍承担起这样一个使命。“职业旋转门制度”,就是原来当法官,现在可以当律师;原来当律师,现在可以当检察官,已经引起了法律界的热议。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怎么样依制度、依规范、依程序加强领导,可能是未来考验党的领导是不是科学、是不是民主的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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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刘斌)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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