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弘扬法治文化,推动全民守法
21、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进一步发挥宣传、组织、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积极实施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及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通报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完善以“区统筹、镇主导、村(社区)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等法律明白人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用工企业、社区等多位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提高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水平。
22、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贴近生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XX小戏小品的特色和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结合、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加快新城镇建设的同时,将法治文化元素统筹融入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之中,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相适应的法治文化主题景观。按照“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思路,推进镇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业开辟法治文化站点。组织开展好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等活动。加强法学研究。充分发挥区法学会的研究职能,组织各专业研究会积极开展法学研讨活动,紧紧围绕全区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领域、难点环节、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支撑,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到实践中去。
23、推动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公民意识。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加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公民、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和违法失信的奖惩机制,有效推动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使守法诚信成为广大公民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自觉。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24、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实践,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全面推行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规范工作职责、工作程序,逐步实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广“政社互动”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合理有效组织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和群众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推动基层工作由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型。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承接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依法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管理,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25、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人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区、镇、村调解组织建设,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效为目标,以职业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方向,深化发展“一综多专”大调解工作格局,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医患、劳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经营、物业管理、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以及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机制。 积极推动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实施阳光信访,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处置非正常上访,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上访,保障合理合法的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以化解信访积案为工作突破口,做到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解释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打击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四个到位”。
26、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大力推进区、镇(区、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将基层特别是农村作为重点,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 12348” 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村(社区)法律志愿者活动。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健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发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购买机制、补偿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规范化。
27、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新一轮平安XX建设,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推进综治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实施城乡科技防控网一体化工程。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实战指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制定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比例。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依法落实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重点部位落实反恐防爆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平安志愿者队伍,强化群防群治,教育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落实自防措施。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人才保障
28、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素质。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考核、执法评查、队伍督察活动,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执法、司法专门队伍。把执法、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考核、轮岗、交流制度,畅通法治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严格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抓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及统一招录等制度。根据中央及省统一部署,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完善符合法治工作职业特点的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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