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4)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4)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总结了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

29、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诚信建设,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基本要求。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惩戒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法务部、配备律师。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员管理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0、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储备,打造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治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加强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推行法治工作部门和高校人员互聘计划,培育高素质的法治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八、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31、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各级党委按照“三统一”、“四善于”的要求,既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践之中;又要改进党的领导,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完善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政策和法律互联互动,凡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改革在实施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加强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2、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和分工,确保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法治建设各协调指导组、法治系列创建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计划,及时抓好任务落实。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33、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广大党员必须强化“党纪严于国法”意识,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34、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绩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的述法考评机制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35、健全基层法治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力量,充实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人员,镇(区、园)全部建立依治办,落实专职人员,村(社区)建立法治工作室,配备由大学生村官、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志愿者等组成的法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覆盖基层的法治工作组织网络。各级财政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

36、完善平安法治创建和考核评价。推动平安和法治融合发展,以平安XX、法治XX创建为载体,引领和推进区域平安法治建设。在机关、镇村、学校、医院、企业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培育先进典型,定期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热情。秉持“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理念,深入实施法治实事惠民工程,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加强检查考核,制定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标考核的引导、激励和规范作用,推动依法治区不断发展。 全区各级党委和部门党组要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意见》精神,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法治XX、谱写好中国梦XX篇章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