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大事记(4)

2014年教育大事记(4)

6月23日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6月23—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李克强在会前接见与会全体代表并讲话,强调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刘延东、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职教体系建设。《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部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等十二个方面的任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8月25日,教育部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意见,整体部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10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12月22日,教育颁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4月30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填补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12月30日,公布了第二批涉及16个专业类的135个专业教学标准。12月4日,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6月30日 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整体、系统、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11月27日,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就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做出部署。

5月4日、8月26日、11月25日,教育部分别与商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9月22日,教育部启动实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确定了试点高校99所、项目140项。至12月份,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已指导24个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28所高校、推动3家中央新闻单位与5所高校签署了共建新闻学院协议。一系列培养计划的相继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7月8日 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强调要坚持由省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教育事项一律下放省级政府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省级政府七个方面的教育统筹职责。《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同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重点扩大了高校在选拔学生、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选聘人才、开展科研活动、管理使用财产经费和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责权限和高校办学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

此前,教育部于5月9日印发《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提出取消22项职责,下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直属单位13项职责,转移、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承担50项职责,精简规范23项评审项目,理顺基础教育管理等9个方面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教育督导等3个方面宏观管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同期,教育部召开职能转变部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方案落实工作。

至12月1日,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市两校”综合改革方案已分别完成备案,进入实施阶段。这对各地各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继“一市两校”之后,广东、贵州等地和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也先后将综合改革方案报送备案。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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