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所以,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一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健全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安全、征地拆迁、社会救助等各项民生权利,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的实际效果。二要依照法律规定参与事务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要让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比如,通过信息网络参政议政、通过电台媒体献计献策、参加政府举行的听证会等。三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为了发挥好人民的监督作用,就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收费等重大事项列为公开重点,征询社会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全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是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要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制。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式及功能,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制,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广大农村和各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网络。二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信访、民生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三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真正让怕打官司的群众敢打官司,让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希望大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监督、多建议、多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谢谢大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