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校协商民主应关注的几个重点(2)

创新高校协商民主应关注的几个重点(2)

高校协商民主的创新须明确四个关联性基本概念——理性、制度、科层与发展。正如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所强调的,在工作中“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求方法”,也就是在坚持党的领导、明晰四个概念中,壮大高校发展的“共同奋斗的力量”。

第一,必须以理性为基础。所谓理性是指能够识别、判断、评估各种理由与可能性,并使人的行为符合特定目的等方面的智能。而理性有助于产生社会合力,从而有助于集中各方力量解决现实问题。理性最大的功效就在于能够综合各方利益诉求、在纠偏中达成共识。如高校内部学科发展有强有弱、院系间人才资源有厚有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步伐有快有慢等,不能拘泥于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大局,更不能苛求绝对平均而令学校罔顾发展规律。高校协商民主以理性作为行动之基础,根本上是以理性表达体系取代感性表达体系,以协商民主形式达成高校发展的共识性决策,从而在最大程度减少差异或在矛盾基础上实现决策最优。

第二,必须与制度相伴而行。高校是一个差异性特别强的组织,各项议题涉及面各有侧重,学生培养、教师发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资源配置、后勤保障等领域决策或执行存在显著差异,各项事务、环节的具体规范或操作标准各有不同,所以高校协商民主在面临如是问题时,就必须从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高校章程出发。诸如一些高校教授委员会因“行政”干预色彩浓郁而遭到诟病,教授委员会组成究竟应当采取学术带头人组合制,还是教授轮流制或教授专家库随机抽取组合制,抑或是同行评议制下的行政与学术二元带头人组合制?这都需要高校在遵循学校发展模式、沿袭学术发展特色上,充分吸纳与综合各方意见,在平等的协商当中“按章办事”。所以高校协商民主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制度有权威,让规矩有精神。

第三,必须嵌入现代科层制。协商民主强调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科层制则强调上下级间的不同权威和权力,但协商民主若是不能嵌入到科层制当中就无法平衡二者间的张力。协商的首要特征是相互给出某一具体议题的理由,而科层制中的权威领导则需要就其决策给出理由,同时要回应科层制组织中民众提出的质疑,或至少给出决策理由。因此,在协商民主建设内在要求下,定期的“专题询问”就成为目前高校行政改革转型时期一个较好的制度设计。具体来说,在高校协商民主的执行过程中,处于科层体系下端的一般教师员工、学生校友、合作组织等在协商当中提升对高校运行的理性认识,而处于权威中心的高校领导层则应主动回应前者的质疑而不断完善学校各方面的制度规范,或者二者以一种“妥协形式”来达到多赢局面。

第四,必须以发展为目标。高校协商民主的主要议题是高等学校的发展,具体表现为学生发展、教师发展、教学发展、科研发展以及整个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提升。近年来,中南大学通过创新驱动计划对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需求,通过创新民主协商形式,先后建构起“平台、团队、项目”三位一体,“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教育、科研、经济”三位一体的全新发展局面。需要认识到,高校协商民主不仅仅停留在自身发展的“一亩三分地”中,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持、对于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智力支持、对于社会舆论中核心价值主流引领的文化支持等,都需要高校与其他个体、组织组成统一战线,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而发挥协商民主的力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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